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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07-31 09:45:28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共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今明两年深化整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林住建党发〔2025〕13号)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行业提质增效,依法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现向广大市民征集全市范围内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用;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等。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公共收益未设专户存储,非法侵占、挪用公共收益(公共收益包括小区建筑规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停车位产生的停车费收入、户外广告位收入、电梯广告收入、电信基站、设置摊位、快递柜等收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三、其他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在接受委托代收水费、电费等费用时额外加价或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水断电、限制人员车辆进出、威胁恐吓、强行上门谈话等手段收取物业费或其他不合理费用;

3.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相互勾结,损害业主权益,非法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住宅小区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未聘请有资质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物业未配备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宣传培训,未建立消防工作台账;设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小区值班人员对报警主机操作不熟悉,未持证上岗或挂证上岗,值班期间未在岗在位;物业服务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应急逃生演练等方面工作开展不到位;

5.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未保持完好有效、配置不齐全或擅自停用;灭火器非法充装或质量不达标;

6.住宅小区未划定停车位,不规范停车;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和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上楼,飞线充电;

7.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电梯,故障频发,老旧电梯未及时申报更新改造。

注:1.反馈问题线索请具体标明所在县(区、市)和具体小区名称,请协助据实提供问题佐证材料;2.此件集中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8月15日(30天)。

举报邮箱:lzzfgl@163.com(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中心)

举报电话:0894--5931700(市住建局房地产管理中心)

0894--5831387(巴宜区住建局)

0894--5413332(米林市住建局)

0894--5452602(工布江达县住建局)

0894--5463118(朗县住建局)

0894--5423069(波密县住建局)

0894--5438398(察隅县住建局)

0894--5490950(墨脱县住建局)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0/202507/763224c1e772497a87e05447de640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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