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建局关于重新调整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的通知
北建施〔2025〕215 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实我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类专家在方案论证、质量评估、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重新调整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义务和权利
(一)应邀参加我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各类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安全检查、质量评估等有关工作。
(二)应邀参加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
(三)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评审,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四)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开展工程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
(五)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六)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服务对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应保密信息。
(七)依法获得劳动报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公正廉洁。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建设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持有建筑行业注册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入选。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五)无违法违规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原专家库成员需按程序重新申报。
三、专家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个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签署《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承诺书》(详见附件2),申报表、承诺书及所附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并以个人名字命名打包成文件压缩包。
(二)个人填报的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签章,由所在单位汇总各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并如实填写《2025年申报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3)。所在单位将各申请人的材料、人员信息表以单位名称命名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质量安全监管科邮箱:bhszjj_zak@beihai.gov.cn。
(三)由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录入专家库。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一)北海市房建市政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应当从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中选取论证专家。若论证的类别在我市无该类别专家,可跨地区、跨系统选择专家,但论证备案时需提供专家证明文件。
(二)铁山港区及合浦县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由所辖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备案。
(三)专家工作单位、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向我局质量安全监管科报备。
附件:1.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申报表
2.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承诺书
3.2025年申报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人员信息表
2025年7月22日
(经办科室: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779-2035122)
文件下载:
附件3.2025年申报北海市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类专家库人员信息表.xls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tzgg_54/t233477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