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黄石市住更局关于举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2025-07-22 16:41:5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黄石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保障物业正常维修、更新和改造,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165号)、《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25﹞16号)等相关规定,拟对黄石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我局拟于7月下旬召开举行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的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1、关于对调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意见;

2、关于调整交存标准过渡期的意见。

二、听证陈述人、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是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申请听证陈述人的应当在报名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听证陈述人名额30至35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中根据报名顺序、所持观点、行业特点及专业知识等遴选,其他持不同意见的人数基本均等;旁听人从报名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本市符合条件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均可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从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jj.huangshi.gov.cn/)下载《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与身份证一并扫描后,于2025年7月28日17时前发送至邮箱:hsszfzjzx@163.com(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14-6220198)。

(二)听证会陈述人、旁听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将于2025年7月28日前通知本人。听证陈述人、听证旁听人应当携身份证等效身份证件参加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四、社会群体意见和建议的送达方式

社会各界对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请于7月2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联系电话:0714-6220198,邮箱:hsszfzjzx@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调整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2.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

关于调整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管理工作,保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得到及时维修、更新、改造,根据《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25﹞16号)规定,拟调整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电梯房42.5元/㎡,非电梯房35元/㎡。此标准为2012年根据《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黄石政规〔2012〕4号)及当时我市的建安造价成本制定,电梯房每平方米850元(850x5%=42.5元),非电梯房每平方米700元(700x5%=35元),至今已有13年未进行调整。随着维修、人工、材料等成本逐年提高,原有的交存标准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调整方案

根据2025年颁布的《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黄政办发〔2025〕16号)规定,“市住房和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情况,按照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 5%来确定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适时调整,予以公布。”依据市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的我市城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我局草拟了三种方案:

1.按照2023年城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平均价为:步梯房1514.75元/㎡,电梯房1897.63元/㎡。按5%标准计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步梯房75.74元/㎡,电梯房94.88元/㎡。

2.按照2021-2023年三年的城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平均价为:步梯房1568.67元/㎡,电梯房1980元/㎡。按5%标准计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步梯房78.43元/㎡,电梯房99元/㎡。

3.按照2019-2023年五年的城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计算平均价为:步梯房1554.43元/㎡,电梯房1965.30元/。按5%标准计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步梯房77.72元/㎡,电梯房98.27元/㎡。

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多年未调整,为避免一次调整过高,采取三种方案的最低价,方案1.四舍五入取整数,即步梯房75元/㎡,电梯房95元/㎡。

三、过渡期交存标准

为保证新老标准的顺利衔接,交存标准实行过渡期,即黄石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房屋、存量房业主在新标准执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老标准足额交存维修资金。三个月期满后,按新标准足额交存。

四、交存环节

1、新建住宅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前,购房人需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未按规定交存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代为交存,在房屋交付时再向购房人收取,并办理维修资金转移过户手续。

2.新建住宅项目在办理联合验收时,未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一次交存,房屋交付后开发建设单位向购房人收取,并办理维修资金转移过户手续。

未按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

3.存量房所有权人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应一次性补交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过渡期参照新建房屋,以存量房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五、适用范围及执行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铁区范围内的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工作。新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2:

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

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家庭住址:

主要意见和建议:

注:下载表格后,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黄石市住房城市更新局邮箱:hsszfzjzx@163.com,邮件标题有效形式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的听证会报名”***(***为姓名)

 

原文地址:http://zjj.huangshi.gov.cn/xxgk_7967/fdzdgknr/qtzdgknr/tzgg_7975/202507/t20250721_1241446.html

上一篇:延安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建筑节能产品)诚信承诺登记名单的通告
下一篇:秦皇岛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扬尘巡查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