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CC规范网,争做您的第一个学习站!

公告声明作废(2025-53天津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2025-07-18 12:19:45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53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津(2022)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产权第1064906号

天津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所有权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紫御庭苑21号楼-2-601

2

津(2023)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362945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他项权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紫御庭苑21号楼-2-601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7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4411.html

上一篇:遂昌县高技能人才津贴申请公示(遂委人办〔2021〕9号) 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止
下一篇:关于举行《宜宾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