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2025-07-09 20:04: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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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1 |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项目 | 石家庄市横山岭水库维护中心 | 灵寿县 | 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7月7日 |
项目基本情况:(报批版全本)
原文地址:https://xzspj.sjz.gov.cn/columns/82dab922-bb4f-4f11-a919-4ccf0f650e6a/202507/07/c8756540-a2e5-40fb-815a-76c28a3dc2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