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房源调整的公示(2025年第4批)
截至7月1日,有1户公租房配租家庭申请调整配租房源。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5〕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42号),经审核,1户申请家庭符合调整相关规定。现将综合评分排序和申请调整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为申请人办理变更手续。
反馈电话:2348975。
附件:1.博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家庭房源调整结果(2025年第4批)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博山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整结果(2025年第4批)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原所选房屋编号 | 调整原因 | 调整后选择房屋编号 |
1 | 刘霞 | 370304195601****** | 凤凰小区144 | 邻里关系不和睦,社区居委会进行2次以上调解,仍无法缓和 | 凤凰小区113 |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86642566905e80321717d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