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公开遴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核查评估承接单位的公告 2025-06-26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核查评估”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核查评估
(二)项目预算:14.7万元
(三)项目任务:对全省21市(州)42个县(市、区)420栋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核实评估,主要核实评估排查覆盖是否全面、隐患判定是否准确、管控措施是否严密、整治销号是否真实,梳理各地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PPT和评估报告,为下一步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成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基础要求
1.参选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3-6项要求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格式3),并加盖章供应商公章(鲜章)】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为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及以上资质;或者开设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等院校。
(二)其他要求
1.参选单位近三年以来(遴选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
5.承接主体不得向他人转让此项目,也不得将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参选单位应具有两名及以上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可及时投入项目实施过程;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房屋建筑或相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8:00;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版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后送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28办公室;
(三)承接单位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含项目报价、资格条件佐证资料以及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完全密封,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四、评选办法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评选并确定中选单位,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评审因素主要包括报价、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后期服务等。评审结果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开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结果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二)中标人应该按照合同规定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并接受验收。
(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度支付。
六、其他
招标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628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85568206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408/2025/6/26/58b5e66ead1949f08832b597603bee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