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建局关于潮州市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7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第二批)共112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8万元、城市危旧房改造8万元,住房保障122万元),结合各县(区)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及资金申请情况,我局拟定将上述专项资金分配如下:
一、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第一批共提前下达2997万元,因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盘子资金缩减,我省各地市按比例收回资金,我市本批需收回18万元。故而需将今年下达湘桥区的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收回18万元,清算后湘桥区今年度收到中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际为2979万元。
二、中央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共8万元,拟将该笔资金下达湘桥区,用于2025年度3套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三、中央住房保障资金共122万元,拟将该资金下达给市公房服务中心,用于支持我市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新建、购买、改建、改造等)等。
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补助资金下达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联系人:邱任飞,电话:2231156。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zfcxjsj/tzgg/content/post_3952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