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5年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沪住建规范联〔2023〕13号)文件及《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G/TJ 08-2253-2018)的要求,我委组织完成了临港新片区绿色生态先行示范区、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瑞虹新城项目的受理、技术审查、复核工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现将该绿色生态城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表1 上海市2025年第二批绿色生态城区公示项目
序号 | 城区名称 | 申报星级 | 评价阶段 |
1 | 临港新片区绿色生态先行示范区 | 三星 | 实施运管 |
2 | 虹桥商务区机场东片区 | 三星 | 实施运管 |
3 | 瑞虹新城 | 二星 | 实施运管 |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1-23113183)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gsgg/20250623/8b19836a5e9845e287863ca5446505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