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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浔镇新安村社区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的公示

2025-06-06 08:13:35

现对南浔镇新安村社区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4年5月23开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1.朱丹丹在担任南浔镇新安村社区配套工程项目负责人中,因个人原因离职,不能继续承担项目负责人职责。投标时有信用等级加分(B级)。浙江中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2.拟任项目负责人陈佳峰,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1332016201642349,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B证合格证书(浙建安B(2014)3500111),无在建项目。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确认,按照开标的时间点,拟更换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不低于原中标人(B级)。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 3023873,邮箱:408816583@qq.com。

公示期从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共5个工作日。

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4050579-14183-52-建筑管理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5/5/29/art_1229210072_58925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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