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住建局关于召开《包头市供热条例(修正)》 (征求意见稿)论证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热秩序,全面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完成了《包头市供热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现决定召开论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会举办机构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论证事项
对《包头市供热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全面、适当、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论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与富强路交叉口西侧)二楼会议室举行。
四、论证会议参加人员
本次论证会共42人参加,具体构成如下:
1.包头市热用户代表共5人;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共2人);
3.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5人,市司法局代表1人(共6人);
4.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代表各1人(共10人);
5.市燃气供热协会1人,专家学者代表2人(共3人);
6.市住建局法律顾问1人;
7.供热企业代表各1人(共15人)。
说明:
1.论证参加人应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对我市供热运行情况有所了解,能够按时参加论证会并就论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2.热用户代表自愿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论证代表,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名额的,由市住建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3.专家学者代表由市燃气供热协会推荐。
4.人大、政协、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市直部门代表、企业代表由市住建局邀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愿参加本次论证会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6月4日期间通过现场或电话、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7时。
现场报名地址:市住建局1703室
联系电话:0472-5220995、5220663
电子邮箱:btzjjgyk@163.com
六、参会注意事项
确定后的论证会参加人员应当亲自参加论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包头市供热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2日在市住建局官网进行公示(查询下载网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xzjtc/25108274.jhtml),论证会参加人员需提前熟悉,并在论证会前认真准备发言陈述,填写书面意见(附件2)。参加会议时,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按照主持人和会议议程安排依次陈述观点(每人正式发言不宜超过3分钟),并在会后提交附件2原件。
特此通知。
附件:1.论证会报名表.docx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9日
作者: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tzgg/25117104.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