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关于废止《支持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的决定
2025-05-27 22:53:11
晋建市字〔2025〕9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企业:
我厅决定废止《支持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晋建市字〔2017〕41号),现予以公布。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6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505/t20250526_98428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