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关于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滨海新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关于四届区委
第八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2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和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深刻认识巡察是政治巡察、整改是政治整改,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区住房建设委党委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委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指挥调度、统筹推进。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梳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完成时限。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把握方向、掌握进度、研究问题、调整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住建系统重大政治任务认真部署落实。党委书记领办7个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通过专题党委会、专项汇报等形式,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研究分析问题,讨论完善整改措施,统筹推进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三)落实政治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委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落实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定期听取分管领域、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汇报,研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推动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接受政治监督,协同合力推进整改
区住房建设委党委自觉接受政治监督,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驻委纪检监察组积极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工作要求,推动整改顺利进行,确保整改工作从严从实、见行见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区住房建设委党委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落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住建领域决策部署及区委要求不深入,推进住房保障和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坚守政治站位高度不够,担职责、重实干有差距”的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组织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1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邀请区委党校老师专题讲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党委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党委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重点任务纳入区住房建设委“N张清单”,定期开展调度,推动29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到位。
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组织人员参加住建部专题培训班学习,提升理论能力和专业知识。全力推进项目进度,进一步明确任务节点和实施计划,编制项目节点横道图,有序推动项目实施,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定期赴项目现场服务调度。
四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成立工作专班,选定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建设。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完成地块控规调整、用地审批等手续,于2024年12月24日开工奠基,完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年内开工建设的目标。
(2)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落地见效。
一是积极推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和规划,明确工作推进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规范项目管理,细化老旧小区改造的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设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有效保障改造进度和质量。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居民,全面梳理问题根源,建立台账,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全面落实内涝治理项目建设工作。综合考虑项目建设的时序性和科学性,对照排水建设规划和排水分区进行全面梳理,重新确定城市内涝治理项目。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掌握相关政策,持续做好多渠道争取资金工作,在建项目已落实全部建设资金。细化任务目标,制定工程前期计划图和建设横道图,各项工作均按照工作程序分阶段推动落实。始终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持续发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安排专人做好交通疏导,建立汛期应急预案,做好项目周边汛期排水,合理安排施工占路范围和期限,及时还路于民,改善出行条件。
(3)进一步统筹优化项目,扎实推动市委“十项行动”在住建领域高质量落地。
一是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目标,充分发挥党委把关定向作用。对标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要求,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优化城乡高品质生活样板区建设工程项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调度,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高效高质推动任务落实落地。截至2024年底,承担的36项重点事项已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二是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开展全域性绿色建筑创建。制定了《滨海新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滨海新区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及绿色建材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南》,推动各单位落实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引导各方建设三星级绿色建筑。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要求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材应用,搭建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绿色建材馆”,招募了44家绿色建材产品供应商进场入库,推动天富64号地块幼儿园装修项目、滨海职业学院项目上线采购绿色建材,严把建材绿色标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2024年度,已确定(区本级)中部新城05-38地块学校项目(建筑面积2.67万平方米)为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4)积极落实区委“经营城市”要求,谋招法、解难题,全力推动道路移交和轨道交通建设。
一是持续推动建成道路移交工作。成立推动移交工作专班,通过多次现场踏勘,按照分类处置工作思路,细化问题类别,建立未移交道路问题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建设单位落实“一项目一策”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推进移交工作,已完成15条道路移交工作。
二是全力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结合建设实际情况,针对建设堵点问题,制定重点问题清单,进一步压实各部门职责,形成全区发力、轨道建设大提速的良好局面。Z4线北段(营城街站-北塘站)已纳入天津市2025年民心工程,将于年内建成。三条线建设完成后,结合既有9号线,滨海新区内部将形成“两横两纵”的骨架路网,逐步建立从“一条线”到“一张网”的立体轨道交通体系。
2.关于“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不够,惠民生、暖民心有差距”的问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察民意、解民忧。
(5)加快推进滨海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一是科学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年度计划,合理规划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空间布局、节奏时序,在全区开展保障性住房需求问卷调查,回收问卷一万余份,联合各街镇分析选址布局方向,确保“供需匹配、职住平衡、存量挖潜”。
二是围绕“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目标,对已认定项目实施多频次检查,实时跟踪施工进度,强化部门协调调度,推动项目按期竣工投用,缓解区域性住房供需矛盾。
(6)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情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邀请区信访办做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讲座,邀请区司法局进行法律纠纷处理专题讲座。聚焦重点领域,对涉稳、涉访情况提前摸排,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各室负责人主动做好与信访人员沟通工作。加强协调联动,主动对接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相关开发区及街镇,牵头召集信访工作协调会,进行源头把控,精准研判。
二是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监管,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局面,积极打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强物业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相关工作,每月在区住房建设委政务网站公布月度考核前二十名和后二十名,同时公布全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总体排名情况。
(7)扎实开展自建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民生工程建设,做好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自建房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推进了一批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全面完成了危房鉴定工作,精准摸清隐患情况,完成了阶段性整治。
二是有序推进滨海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截至2025年5月,滨海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完工7部,在施3部,还有20余部完成初步会商。以交付使用的加梯项目为样板,加强加梯宣传推广力度,与各街道、社区紧密配合,通过现场观摩交流、媒体宣传、印发宣传材料、网站公示等方式,帮助居民更好了解加装电梯政策、流程,提高群众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
3.关于“发挥住建经济之为不够,稳增长、提效益有差距”的问题,深入落实“抓项目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理念,科学梳理可谋划项目思路,细化谋划项目分类及落地举措,做好服务企业、推动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8)狠抓建筑业、房地产业两大指标,为全区经济发展添秤作劲。
一是以新质生产力赋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将推动全区建筑业经济提升作为工作重点,结合当前建筑业发展形势,联合各开发区、街镇针对重点企业和纳统中小企业特点,每周以走访或座谈会方式与各企业形成联动,鼓励各建筑业企业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建筑业经济稳步增长。
二是积极促进新建商品房销售。多次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了解各项目上市销售计划。春节、国庆期间,牵头相关开发区举办商品房促销活动,在文旅场所及各大商超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春季线下、春秋季线上房交会,推介优质房源,积极释放消费潜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聚焦重点、精准谋划,积极做好“三争取”相关工作。
一是精准开展项目谋划。提升项目谋划针对性、系统性、可行性,加强对项目谋划及“两重”“两新”政策研究,动态跟踪政策调整,保障项目谋划精准对标需求与政策。
二是动态化项目库管理。做好分类储备,重点聚焦基础设施、民生短板等领域,严把项目准入关,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保障,形成“谋划-储备-申报-落地”良性循环机制。
(10)坚持“四下基层”机制,积极走访建筑业企业,加大培育力度。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增强企业竞争力。领导班子带队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纾困解难,积极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区内建设项目,提高企业在本地市场占有率。
二是积极推进新区施工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压实招标人责任,优化招标投标方法,营造滨海新区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四库一平台”业绩补录,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政务服务办、各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联合服务企业,对企业资质升级、外地企业资质变更、企业业绩补录等形成合力,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4.关于“聚焦高水平安全不够,防风险、守底线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系统性提升风险防控的政治站位和执行效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
(1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落实《滨海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若干措施》,定期组织召开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会并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党委会议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依法监督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会、事故警示课等安全教育制度,在全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办安全生产“夜校”,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全区施工项目安全培训会2次,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专题培训会议1次,全区在施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累计3千余人次参加培训。
三是部署开展预防高坠百日行动。行动开展期间共检查施工项目2161项次,出动执法人员6053人次;检查中对发现的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60份,涉及整改意见2114条;下达《责令暂停施工通知书》44份,涉及停工意见182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拟立案处罚44起;追责问责2人,约谈75人。
(12)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持续消除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
一是党委针对预期难交付项目专题研究,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充分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用好“白名单”金融支持政策,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问题。管好、用好项目监管资金,最大限度保障项目建设,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是落实协调机制,做好欠薪协调维稳工作。进一步落实区人社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公安局在内的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内部协调机制,妥善协调处置农民工上访事件。2024年7月,建立《滨海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工作应急防控预案》,全行业形成合力,定期更新《住建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工作台账》,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要落实。
(13)提高债务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牢固树立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府债务化解责任,党委专题听取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分析部署债务化解工作。
二是全面摸排隐性债务,形成化债时间表、路线图,开展债务项目资产盘活,加快组织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化债偿债资金,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到底,“严”的氛围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5.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管党治党有差距”的问题,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
(14)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理论政策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深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党委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要求。召开党委会议定期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定《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和《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专题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
三是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调研,分析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和提醒谈话,于重要节点深入委属事业单位和建设现场开展廉政提醒和责任考核。
(15)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涵养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
一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天津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议》,并进行专题研讨。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剖析原因,研究措施。
二是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管,严控“小微权力”部门岗位,高度重视、深度参与建章立制工作,堵住招投标、行政执法、资金监管、购买服务等环节漏洞。加强对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自由裁量权滥用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限期整改。
三是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委警示教育大会和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加强节前党风廉政提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以专题读书班、专题辅导、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典型展览参观等形式,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工作氛围。
(16)压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警示提醒,严格落实新提拔晋升干部履职谈话、新录用公务员廉政谈话。定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业务工作同抓共管。
二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分管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通过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物业服务整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自查自纠等专项行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17)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推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二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责成相关单位开展深入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问询,依规依纪实施后续处理,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到底见效。
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将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推动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作用。
6.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实,政治监督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在监督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上持续发力、向纵深发力。
(18)强化政治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加大对党委会“第一议题”传达、研究、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党委会议全过程监督,督促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二是推动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管理规定》,从源头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相关事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实,从制度层面堵住管理漏洞。
三是督促党委认真梳理推动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重点工程等,掌握时间节点、工程进度,巡察整改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检查8次,抽查点位18个。积极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党委深入基层单位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推动党委严格日常监督检查,签订公务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守纪承诺书,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检监察组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督促党委组织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思想意识,形成震慑。
(19)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系统谋划,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
一是针对住建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高发问题,督促党委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判政治生态、制定防治措施。
二是对机关各室、委属事业单位落实政治生态防治措施的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委认真研究谋划年度政治生态防治工作,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干部工作效能和履职能力。
7.关于“廉洁自律防控不实,制约权力运行有差距”的问题,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纪律约束,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筑牢纪律防线。
(20)加强纪律约束,狠抓制度建设,防范管理漏洞。
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与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等部门沟通联系,组织了观看红色影片、“实干担当、善作善成”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外出学习考察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发现外出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案”为鉴为戒,要求全体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外出学习考察事项进行全面自查,逐人签订承诺书。完善管理制度,对审批管理、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报销、守纪承诺、提交考察成果、公示公开、监督检查等各环节作出规定,堵住管理漏洞,并严格抓好制度落实。
三是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建立完善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通过案审会加强对执法案卷的联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21)进一步加大购买服务管理力度,落实长效化管理机制。
一是落实专项整改方案。制定《区住房建设委党委服务外包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整改目标,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政府采购违纪违法案例汇编等,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政策执行力。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完善《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政府采购工作规定》,对决策、采购、合同、履约、付款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到位。
四是分类分项整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项排查清理,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工作措施。
五是加强项目审核论证。聚焦“无政策依据、主责主业外包、非必要事项外包”问题,组织对每个项目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再审核、再论证,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取消,建立区住房建设委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正面清单。
(22)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切实保障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安全,捂好群众维修资金的“钱袋子”,管理好居民住宅的“养老钱”。加大对房屋维修资金使用工程巡查抽查力度,推动健全完善对审价、监理、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监管制度机制,对不当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大对违规单位及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对房屋维修工程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政策培训及宣讲。与市住保中心联动建立市级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抽查机制,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应急解危资金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二是加强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项目推动力度,督促在建项目企业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加快施工进度。进一步加快竣工项目结算速度,对已竣工的项目,督促项目企业尽快结算,及时开展第三方审价并据实结算审核。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天津市关于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强化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资金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其它结余结转资金和沉淀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衔接,及时清理沉淀资金,确保应缴尽缴。
(23)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
一是对滨海新区公有住房相关情况全面进行梳理,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组建公房管理提质增效专班,统筹推进问题整改。梳理核查6类房屋情况,并形成台账。制定实施《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房屋市场化租赁管理规定(试行)》。系统梳理房屋区域分布及欠缴金额,制定分区管理方案。对照管理制度逐项核查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并限期整改,确保租金有序回收,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步开展相关房产盘活工作。
二是聚焦存量资产盘活难题,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推进资产运营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将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点工作,要求区住投公司严格依据债务偿还计划表,灵活调整销售计划与还款安排,确保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与化解。科学调配资源,对剩余房屋进行合理规划,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房屋使用率。
(24)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培训。组织机关各室、委属事业单位专题培训了区住房建设委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强化制度执行力。
二是完善财务规章制度。重新修订《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重点针对报销凭证、报销流程完善管控措施。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工作,确保严格按照既有规范制度执行到位。完善后勤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办公用品、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梳理后勤保障工作廉政风险点,逐项制定防控措施,精准有效防范,确保合法合规。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实,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缺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欠佳,头雁作用有差距”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2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一是党委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扩大)会议的“第一议题”,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2024年以来,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动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政治生态分析、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构编制等重大事项27次,研究推动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房屋养老金、行政执法、债务化解、招投标等重点工作14次,认真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责任。落实跟踪督查机制,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纳入区住房建设委“N张清单”,定期开展调度,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以调研成果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专业化能力培训,组织以“围绕‘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为主题的系列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水平。
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抓好平时考核与绩效考核管理,充分运用考核管理手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与考核结果挂钩,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制定《区住房建设委机关受处理处分干部帮扶工作办法》,定期进行帮扶谈话,强化对受处理处分干部影响期内的教育管理及经常性监督,做好帮扶教育工作。
(26)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压实领导责任,委主要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驻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负监督责任。
二是重新修订《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范围。党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讨论和决定党的建设重大事项、“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及定期听取、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
(2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党委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逐一检视整改。梳理2021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做到应改尽改。
二是将“职能交叉权责不清”问题,列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内容,并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执法改革,梳理权责清单,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欠佳,培养使用有差距”的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党委抓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党委对干部队伍综合研判和统筹谋划。
(28)加大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力度。
一是党委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员会2024年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坚持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选调专业技术人才到重要岗位履职锻炼,发挥专业人才优势。
二是坚持法治培训常态化,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邀请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法律顾问及专家,对信访法治化、非诉法律服务、法治助企惠民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为执法人员提供专业的政策理论支持,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法治化水平。
(29)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选优配强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队伍,强化核心作用。加大内设机构领导人员配备,巩固中坚力量。加大人员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机构,开展公务员招录,补充“源头活水”。
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重新调整委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开展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人员选拔聘用工作,组织事业单位开展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和政工专业职称工作。
(30)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滨海新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水平。在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着重考察政治表现情况,形成具有干部特点的考察材料。
二是注重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学历专业结构,通过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开招录等方式逐步形成干部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梯次。大力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实践锻炼班,丰富基层锻炼经历,提高综合能力素质。
10.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欠佳,党建引领有差距”的问题,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突出抓基层工作导向,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3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推动落实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与各级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组织学习《滨海新区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示范行动计划2023-2025》,针对重点任务进行推动落实。
(32)积极推进“红色物业”创建工作。
一是党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动性,推动物业行业建立党组织77个,覆盖党员855人。落实市委和区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有效构建行业党委主抓的工作格局,用心发力,专项推动“红色物业”创建工作。
二是2024年9月,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滨海新区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滨海新区“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完成2024年度156个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创建任务。
(33)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力度,提高基层党务工作实效。
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机关及事业单位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列为年度党建巡查重点考核内容。
二是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分别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增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领悟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上还有差距,对照党中央和市委及区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对照人民群众的真切期盼还有差距,整改成效还不够突出,制度机制还未完全释放,巩固整改成果还需持续用力。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将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见底清零”,确保深化整改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做到真改、实改、长改永远在路上,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化理论武装,在加强思想建设上持续发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和“第一主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压实政治责任,在全面提升党建质量上持续发力。坚持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担负起抓基层党建、加强基层组织的政治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合力。认真研究“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基层党建六项行动”重点任务,推动各类任务落地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2025年度党建重点任务,明确全年路线图、时间表。开展基层党建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深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以考促干、以考促建、以考促进。加大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配齐配优,切实织密筑牢“五抓”责任制。
3.全面从严治党,在压实“两个责任”上持续发力。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党治党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畅通、班子齐抓共管的合力。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与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推动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4.推动成果转化,在以整改促发展上持续发力。坚持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问题整改,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进,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按照既定目标、措施和实施步骤,坚持一抓到底,加强检查督促,务求取得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摆同类问题,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推进贯通融合、集成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增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将巡察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为全面建设新时代“四宜”美丽“滨城”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住房建设委党委反映。联系电话:022-63001788;邮政信箱: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5206室;电子邮箱:bhxqzjwdjgzs@tj.gov.cn。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5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s://zjw.tjbh.gov.cn/contents/9782/292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