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近期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不良行为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专家评标行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建筑〔2024〕15号)和《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对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进行曝光的通知》(漳建筑〔2024〕19号),现公布近期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不良行为。
案例一
招标项目名称:**派出所建设项目
评标专家:薛*彬
不良行为:2024年12月4日专家接到评标通知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接到评标通知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的,每次记10分”。2024年12月4日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0分。
案例二
招标项目名称:*****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专家:曾*军
不良行为:2024年12月17日专家超过抽取终端设定时间到达评标规定区域,超过1小时。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超过1小时的,每次记10分”。2024年12月18日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0分。
案例三
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路以南市政配套道路工程-***路(美湖路至青阳东路)
评标专家:陈*星
不良行为:2024年11月27日专家未按规定存放手提包,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通信工具,以及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未按规定存放手提包,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等各种通信工具,以及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的,每次记15分”。2024年11月27日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5分。
案例四
招标项目名称:漳州****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评标专家:郑*炳
不良行为:2025年4月16日专家超过抽取终端设定时间到达评标规定区域,超过1小时。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超过1小时的,每次记10分”。2025年4月22日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0分。
案例五
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公益性**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评标专家:孙*明
不良行为:2025年3月4日专家接到评标通知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接到评标通知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标的,每次记10分”。2025年3月7日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0分。
案例六
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乡村振兴项目勘察设计
评标专家:陈*清等九名专家
不良行为:2023年8月15日因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审核,造成在第一次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被提出异议,导致业主对本项目进行复评。经原评标委员会第二次复评,又修改了第一次评标意见,最终将原中标候选人予以废标处理,耽误了项目建设进度。
处理结果:根据《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十一项规定“其他违反评标规定的不良行为,每次记10分”。2024年8月23日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对其进行登记并扣10分。
希望各位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履职尽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5267797042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