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建局关于组织第二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24〕132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全年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三类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具体类别申报条件执行建质〔2015〕206号文件规定。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1.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辨识和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2.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论等。
(二)考核方式
根据湘建建函〔2024〕132号文件精神,株洲市结合自身情况,对拟申报“安考”的考生,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能力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根据省住建厅安排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其中对申报C1、C3类别的考生,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包括机考和实操两部分,两部分都合格方为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1.管理能力考核:采用纸质试卷闭卷考核方式,申报C1、C3类别的考生,还需参加实操考核。
2.知识考核:采用全省统一系统,网络计算机闭卷考核方式。
(三)考核标准
1.能力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2.知识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答题时间90分钟。
管理能力考核与知识考核均无补考。
(四)考核费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规定,不收取考生考务费。
(五)计划考核时间
1.报名时间:5月19日-5月23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5月27日-5月28日
3.管理能力考核时间:6月7日
4.知识考核时间:6月底(根据系统排考生成准考证为准)
三、管理能力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核查
1.报名:申请安全生产考核考生,一律通过受聘企业统一网上报名。报考后需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现场审核、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等事项。
株洲市报考人员由其所在企业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https://gcxm.hunanjs.gov.cn/),点击右上角“工程项目动态监管”进入登录页面注册报名。请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申报岗位、单位名称等,如有错误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2.资格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原件及网查证明(毕业满两年)、职称证原件(劳务企业放宽要求可提供建筑行业颁发的技能岗位证书);
项目负责人B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原件及网查证明(毕业满两年);
报名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上资料至株洲市开放大学206教室现场审核。
(二)参加考核
1.准考信息公布:管理能力考核报名核查通过后,单位负责联系人可现场添加考核管理群,审核结果和准考信息将在报名系统和考核管理群内进行公布。具备参考资格的考生,可查看具体参考时间、地点等信息。
2.参考: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黑色水性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参加管理能力考核。
3.成绩查询:全部管理能力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报名系统和考核管理群自行查询管理能力考核成绩公告,成绩当年内有效。
四、知识考核
(一)考核时间
从2024年11月1日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时间全省统一,由省住建厅负责制定考核计划。原则上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通知。
(二)报名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无需再次系统报名,但管理能力考核需已合格,否则无法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核
1.打印准考证。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登录报考系统,点击“安管人员考核”系统打印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准考证,具体参考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考试。考生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考点参加知识考核。知识考核系统自动组卷,交卷后当场显示成绩。
3.题库。考核题库文字试题向社会公开,考生可在省住建厅门户网站(http://zjt.hunan.gov.cn/)“个人办事”专栏“安管人员考试”链接中下载。题库不公布答案。
五、合格标准
管理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全部合格后,“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即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完成后,全省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提前准备好参考人员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时间,不得虚报考试信息,不得重复报考。报考成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故意扰乱报名和无故缺考人员将停考一年。对于已报考的考生,因上传信息错误或其他特殊情况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务必在考试前由单位开具证明说明情况报备并将“证明”扫描件发至邮箱43737444@qq.com。
(二)报名审核、考核地点:株洲开放大学(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61号)。
(三)联系电话:0731-22517860。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