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市“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十五五”期间(2026年-2030年)本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为“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因地制宜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切实解决各类保障群体的住房难问题,现就开展“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的地域范围包括全市各镇街范围,调查对象划分为五类:户籍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工薪收入群体、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
(一)户籍困难家庭
户籍困难家庭指本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标准为:具有中山市城镇户籍,上一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936元以内,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11万元(家庭资产总额低于33万元),家庭无自有住房(或有房但鉴定为C级、D级危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含18㎡)。本市城镇户籍离婚人士、25岁以上单身人士如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单独填报。(注:目前中山市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936元以内。)
(二)青年人
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所在镇街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所在镇街工作生活半年及以上。不限户籍、婚否。
(三)新市民
在本市稳定就业3年及以上、连续缴费社保满2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购房优惠政策。
(四)工薪收入群体
主要针对具有本市户籍的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近五年内(60个月内)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6个月,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征收拆迁或货币安置协议、有宅基地等情形,均视为有房,而有自有住房但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视为无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购房优惠政策。
(五)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
经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规确定为人才,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近3年内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转移记录,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已满12个月。
二、调查内容
针对以上五类住房保障群体划分,规划编制单位设计了《中山市户籍困难家庭住房保障需求调查问卷》和《中山市青年人、新市民、工薪收入群体、引进人才住房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着重了解各类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困难状况、住房现状,以及对于保障性住房选址、建筑面积、租金和配售价格等住房保障需求。同时,为更好地把握各类群体住房困难解决路径,对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抽样案例开展深度访谈等定性调研。
三、调查方式
本次“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工作采用定性与定量、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据收集和调研工作。
(一)问卷调查。面向上述五类住房保障群体广泛发动宣传,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可在指定网站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填答,可由住房保障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录入。问卷调查的具体网址为:https://new001.wjx.cn/vm/YDXrtKK.aspx#,登录二维码详见附件。
(二)抽样采访。规划编制单位结合问卷调查反馈情况,组织开展入户访谈、实地采访和电话访问,调研各类住房保障群体的住房状况,了解市民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和建议。通过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开展深度数据挖掘,结合专家评判与预测,形成需求调查报告。
四、调查要求
(一)明确调查时间。本次“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问卷调查阶段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抽样采访将结合问卷调查同步开展,于6月上旬完成调查数据采集和需求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加强组织宣传。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指导各镇街开展各类住房保障群体的需求调查工作,准确把握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调查要求,了解各类群体对于住房保障类型、保障需求、住房保障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优化我市住房保障供给提供数据支撑。市有关部门和镇街要加大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的宣传力度,及时通知相关保障对象群体参与问卷调查和访谈等工作,确保我市“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系统登录二维码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吴宇晴,联系电话:88363690)
附件:
中山市“十五五”住房保障需求调查系统登录二维码
原文地址:http://jsj.zs.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2510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