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银川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资质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银川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一)2025年4月25日-5月24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动态核查工作;
(二)2025年5月25日-6月24日,根据检查情况责令不合格企业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于7月初将核查结果反馈至银川市审批局。
二、核查范围
(一)目前在资质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按照10%比例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二)近三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三)近两年涉及信访、投诉和上级主管部门转办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的企业。
三、核查内容
按照住建部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核查受检企业是否按要求配备符合施工劳务资质的相关人员证件,同时核查相关人员社保缴纳情况(相关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受检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以上人员近一个月社保权益清单。
以上证书如已换取电子证书的,彩色打印即可,未换取的提供原件;以上材料需装入A4纸质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及联系电话。
四、工作要求
请受检单位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如实填写《银川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记录表》(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局进行现场审核。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相关核查情况报送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拟提请注销相应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银川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记录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及电话:马悦,6899923)
附件
银川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记录表
企业名称:企业注册所在县区:
企业资质类别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批准时间 | ||||||
企业提供证照资料信息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
营业地址 | ||||||||
建筑业 企业资质证书 | 注册资本金 | 证书 编号 | ||||||
法定代表人 | ||||||||
详细地址 | ||||||||
以上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 ||||||||
核查指标 | 资质标准 | 现场核查情况 | 是否达标 | |||||
人员 指标 | 技术负责人 | 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 ||||||
技术工人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 |||||||
其他 | ||||||||
核查意见及 核查人员签字 | 年月日 | |||||||
被核查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以上核查情况属实。 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
填表说明:本表各行政检查部门现场核查后填写,需被核查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相关指标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
原文地址:https://www.yinchuan.gov.cn/xxgk/bmxxgkml/szjj_2202/xxgkml_2205/bmqtwj_2213/202504/t20250428_4894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