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
宁建办发〔2025〕9号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进一步提升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统筹适老化设施建设,打造安全便捷、连续贯通、多元包容的无障碍和适老化环境,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5〕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是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载体,对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对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社会全体人员的客观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将无障碍设施作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必备品”,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
二、进一步严格标准,提高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
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结合城市体检等工作,积极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评估,以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园、绿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城市独立式公共厕所等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居住建筑为重点,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建立台账。依据体检结果,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编制年度建设改造计划。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主干道、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加装电梯,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无障碍充电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无障碍设施信息纳入数字化平台,提升管理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应用。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落实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各方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指导各辖区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做好施工图技术交底,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无障碍内容的编制深度,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具体要求;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推动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置无障碍设计专篇,细化无障碍设施的设计说明、必要的点位大样详图等内容。结合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等工作,将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检查范围;完善竣工验收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落实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督促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做好维护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工程建设单位在相关环节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及相关组织参与,吸纳意见整改,鼓励市民通过多种方式反映问题,形成闭环处置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氛围
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全国助残日、全国“敬老月”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请五市和宁东住房城乡建设局(住建交通局)于每季度末月2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杨春波联系电话:0951-5041177
电子邮箱:kbc5041177@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