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云塑科技有限公司5#车间等5栋建筑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公示
桂林云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象山区象塘路222号地块上5#车间、6#车间、8#车间、9#车间及宿舍、食堂综合楼等五栋建筑物不动产权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第十一条规定,拟对桂林云塑科技有限公司5#车间、6#车间、8#车间、9#车间及宿舍、食堂综合楼五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为:03268AEN23—2400468、03268AEN23—2400469、03268AEN23—2400470、03268AEN23—2400471、03268AEN23—2400458(G1))予以公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详见附件)。
公告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
如对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办公室。
联系地址:桂林市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541100
联系电话:0773-2851573
附件: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车间)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车间)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车间)
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9#车间)
5.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宿舍、食堂综合楼)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5#车间).pdf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车间).pdf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宿舍、食堂综合楼).pdf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车间).pdf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9#车间).pdf
原文地址:https://zj.guilin.gov.cn/dtzx/tzgg/202504/t20250423_2853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