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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水利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04-28 12:44:29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水利、交通、船舶等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舟人社发〔2024〕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建筑、水利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通过市人社局、市住建局联合举办的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非本专业大专以上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高中(含中专、技校和职业高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初中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

(三)转(兼)评其他相关专业。需从事新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

以上涉及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底。

二、评审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9月13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 9 月20日,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9日,各县(区)住建局、水利局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4年建筑、水利专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信息须经单位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提交至主管部门,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自行注册。

四、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个人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正常申报人员须提供近4年(2021年-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转评人员须提供被聘为工程师当年至2024年(但最多为至2024年度连续4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从舟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云平台下载打印。

建筑专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建〔2017〕5号)及《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舟建发〔2018〕67号)等有关规定。

水利专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水人〔2017〕45号)等有关规定。

各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核实近4年(2021-2024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其中2024年仅要求一般公需课及行业公需课),申报人员相关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未达到要求的,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202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资格。

(三)年度考核要求。正常申报人员近3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转评人员聘任工程师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

填写的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应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本人述职等申报信息相符;且需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杜绝以奖状替代、单句评语无业绩阐述和近3年合并考核;若年度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本年度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

(四)业绩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但是必须是有第三方证明的,如带图审章且含名字的设计图纸、有各方盖章的图纸会审签到资料、过程中有五方主体单位盖章的技术往来资料等。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经理、总监)记录的、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https://kcsj.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上已有工程项目及相关主持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记录的,申报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平台下载相关页面截图作为其工程业绩证明并上传管理平台。

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评委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严肃处理违规造假行为。

五、其他要求

(一)学历认证要求。2001 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 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要求。均不作为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论文作为中评委评审时的重要依据,将列入第三方论文检索(知网、万方、维普),检索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相似度超过50%),中评委会进行“一票否决”。

(三)严肃违规行为处理。

1.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假冒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证书》《国家科技成果奖证书》,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印发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并以“挂证”行为处理,撤销其注册许可的,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申报纸质材料要求。

1.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1份(注:须经市人社局网上审核通过后才可下载打印,要求双面打印);

2.《评委会评审对象花名册》纸质版1份。花名册需按评审专业进行排序。

申报对象的纸质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封面标注姓名、申报专业和所在单位。由单位汇总上报至主管部门,经各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舟山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702,联系电话:2283142),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开展建筑、水利、交通、船舶等行业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公布2024年度不具备规定学历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pdf

舟山市建筑水利环保工程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原文地址:http://zszjj.zhoushan.gov.cn/art/2024/9/9/art_1514524_58888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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