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南京地球村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企业 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宁建审市回公告〔2024〕第3号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3〕122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要求,我委和相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属于重点核查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了动态核查工作。
2024年9月30日,我委通过邮寄方式向资质整改到期不达标的企业寄送了《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截至2024年11月5日,寄往部分企业的3份《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因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原因退回,现依法将上述《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企业名单
2、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附件1.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企业名单.xlsx
附件2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原文地址: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2411/t20241111_500567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