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转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5-04-14 09:40:16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4〕9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按照省住建厅通知精神,核查对象包括:省住建厅下发的动态核查重点企业名单,和近年来通过跨市变更进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等其它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核查名单将在后续工作中以短信、微信、QQ、电话等形式逐家通知到被核查企业。联系方式有变化的企业请及时告知企业科更新信息。
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并认真统计填报2024年度建筑业产值。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联系电话:3113766
(供稿:岳亮)
附件: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zwzx/gs/202412/t20241230_1195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