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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2021.1.1-2024.6.30)

2024-11-13 15:55:24

根据《来宾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有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现将来宾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告。请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72-4231828。

附件:来宾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一览表(2021.1.1-2024.6.30)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4日

文件下载:附件:来宾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一览表(2021.1.1-2024.6.30).xlsx

 

原文地址:http://zjj.laibin.gov.cn/zwfw/gsgg/t192782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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