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关于张佩芬家庭退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的公示
2025-04-09 12:45:42
张佩芬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同意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取消张佩芬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取消张佩芬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序号 | 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 | 退出项目名称 | 退出原因 | 保障资格 | 作废的准购证编号 | 备注 |
1 | 张佩芬 | 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 自愿放弃申购 | 取消 | 2024-002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