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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关于张佩芬家庭退出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结果的公示

2025-04-09 12:45:42

张佩芬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申购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根据《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有关规定,我办同意取消该家庭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现将退出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取消张佩芬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取消张佩芬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名单(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

序号退出保障主申请人姓名退出项目名称退出原因保障资格作废的准购证编号备注
1张佩芬贺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自愿放弃申购取消2024-0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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