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建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商品厂房物业管理规定(试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5-03-30 18:07:42
音频解读:关于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厂房物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废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厂房物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范性文件:
编 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厂房物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中建通〔2016〕6号 |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jsj.zs.gov.cn/zwgk/zcwj/gfxwj/content/post_2500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