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建局关于通报第二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东侨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宁德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宁建筑〔2024〕9号)的工作部署,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的震慑、警示作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参与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共同营造公开公正、规范高效、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现通报四起典型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霞浦某生活配套项目未按立项核准方式招标。
案件简介::2024年4月,霞浦县住建局在处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时,发现霞浦某生活配套项目涉嫌存在《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九条,“应当履行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行为。2024年5月21日,霞浦县住建局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霞浦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经查明,霞浦县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取得霞浦县发改局关于“霞浦某生活配套项目”的立项批复,其中,项目设计核准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据霞浦某公司陈述,因邀请招标需要邀请相关设计公司,公司未成立设计企业综合库,邀请设计企业存在困难。2022年11月17日经公司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该项目选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招标。2022年12月6日,霞浦县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了“霞浦某生活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招标公告,并于2022年12月20日确定中标人。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2024年7月19日,霞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霞浦县城市管理局)依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六十九条对霞浦县某公司作出罚款壹万叁仟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22日,霞浦县住建局将相关人员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移交至霞浦县纪委进一步处理。
二、霞浦县某世东方项目未批先建。
案件简介:2024年2月23日,霞浦县住建局在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霞浦县某世东方项目涉嫌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行为。经初步调查取证后,霞浦县住建局将相关线索移送霞浦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处理。
经查明,霞浦县某世东方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德市某公司。2023年11月20日,宁德市某公司与福建某海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赶工期建立售楼部,建设方宁德市某公司和施工方福建某海建设有限公司联系,福建某海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进场施工建设霞浦县某世东方项目的P1#楼。2023年12月27日,宁德市某公司取得该项目施工许可证。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2024年4月10日,霞浦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宁德市某公司处以罚款伍仟捌佰伍拾柒元,对福建某海建设有限公司处以罚款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 、屏南县某项目(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干预评标。
案件简介:屏南县某项目(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某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3年12月11日依法开标。在评标过程中,福建某监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评标情况告知场外人员并接受其意见,向评标委员会明示其倾向,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屏南县住建局于2024年5月20日对招标代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福建某监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评标现场进行评标前的信息录入等准备工作时,未对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提出疑议。在第一次抽取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通过计算可以得出评标基准价之后,得到场外无关人员的提示,在评标现场发表带倾向性的意见,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屏南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于2024年9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屏城罚决字〔2024〕第5号),对福建某监理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对该项目评标委员会7名成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各扣信用分10分。
四、宁德市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装修项目未批先建。
案件简介: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建筑市场行为检查中发现宁德市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装修项目涉嫌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施工行为。
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认定上述企业构成未批先建擅自施工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消防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对建设单位宁德市某某娱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陆万柒仟叁佰壹拾元罚款,对法人雷某某处人民币伍仟伍佰壹拾贰点壹陆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福建某某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处人民币贰万捌仟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某处人民币贰仟伍佰贰拾元罚款。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