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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淄博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250311

2025-03-16 14:59:34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支撑工作,充实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征集淄博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技术文件、政策标准的制定、宣贯以及建筑防火技术课题的研究、论证等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现场评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提供咨询服务;

(三)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和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

(四)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业及人数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力、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专业,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6人。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全国知名消防专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不受此年龄限制);

(三)熟悉建设工程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和丰富的消防工作实践经验;

(四)从事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救援及火灾调查等领域的工作(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力、化工、轨道交通、消防等专业),需具备8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并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在省级建设工程消防查验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市级消防查验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专家不受此限制);

(五)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四、征集方式

专家库专家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择优录用。原淄博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满足入库专家条件的,需重新申报。满足资格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择优录用,拟录用专家经公示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

五、报送要求

凡满足报送条件并有申报意向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如实填写《淄博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同时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文件、从业证明材料、主要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PDF格式)的压缩文件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zbsjsgcxfxh@163.com。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鲍万民0533-3116601

苏浩循0533-3584560

附件:1.淄博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入库专家个人承诺书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02.2911/doc_67cf9b71a7a70878b04b4d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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