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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重点管控区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2025-03-13 08:25:36

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南靖县、华安县住建局,台商投资区、高新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漳州市区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漳环委办〔2025〕3号)要求,持续对市区及周边48个重点区域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实施精细化管控,推动市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重点管控区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实施精细化管控,完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网格化监管机制,提升扬尘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管控范围

将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台商投资区、龙海区(榜山镇、石码街道、海澄镇、紫泥镇)、长泰区(长泰经济开发区、武安镇、古农农场)、南靖县(高新园、靖城镇、丰田镇)、华安县(丰山镇、华安经济开发区)等区域纳入重点管控范围。

(二)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扬尘管控

各地要加强重点管控区域及周边地区479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扬尘污染管控,全面梳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清单并建立台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确保车辆净车出场、渣土车密闭出场,杜绝“滴撒漏”现象,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到主路的连接路段硬化(项目独立使用路段)无积尘。

三、攻坚行动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四、职责分工

(一)成立督导组

市局成立督导组,督导组以“线上+线下”检查开展工作。由工程科牵头,负责组织、督查指导市质安两站、各地住建局落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对工作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进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市质安两站要建立对各地的施工扬尘挂钩联络机制,责任到人。

(二)扬尘整治组

1.由市质安两站落实市直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六有”措施,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综合运用约谈、立案查处、Mi计分、责令停工整改等行政监管手段,以严格监督执法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自觉行动,不折不扣落实扬尘防治“六有”措施。

2.各地住建局按“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监管原则,各自负责辖区内责任项目扬尘防治管理工作。坚持严管常态化,落实差异化监管,综合运用约谈、立案查处、Mi计分、责令停工整改等行政监管手段,倒逼责任主体落实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狠抓落实。各地尤其是重点管控区域的县(区)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工程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责任到人。各地要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及巡查督导人员。各施工扬尘整治检查巡查督导人员要采取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排查。

(三)加强监管,查处到位。各地要督促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运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现场、车辆进出工地冲洗情况等监督检查。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参照重点管控区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攻坚行动检查表(格式见附件),攻坚行动期间,第一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约谈相关责任主体;再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对相关责任主体立案处罚,倒逼责任主体落实责任。

(四)建立信息上报制度。攻坚行动期间每两周,各地将扬尘检查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联系人:郑镇权,联系电话:2922241)。

附件:重点管控区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整治攻坚行动检查表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文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830647588685820004&siteId=530418345107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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