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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

2025-03-12 08:15:37

建管质〔2025〕6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形势平稳有序,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俊英;副组长:李春峰、曹晖、江鸿;成员:秦晓阳、宋维东、陶华诚、雍峰、郁宁、梅震宇、程晓东、胡宏宇、孟晨飞、薛松,市级专家库成员2名及检测单位相关检测人员。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文。

三、检查范围与时间

企业自查和行业检查相结合,同步开展。对全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主体正在施工的房建、市政工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

检查时间:3月10日开始

四、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

1.建设单位

(1)是否履行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是否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是否按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

(4)是否按规定组织业主开放日。

2.施工单位

(1)是否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是否落实重要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3)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入场检验;

(4)是否按规定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5)是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监理单位

(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监理;

(2)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3)是否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验收;

(4)是否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5)是否落实监理月报;

(6)是否落实重要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重点检查:

1.地基基础工程

(1)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开裂等质量问题;

(2)地基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桩基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

(1)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钢筋规格、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构件尺寸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4)是否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等质量缺陷。

3.建筑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4)外墙保温系统是否存在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

4.防水工程

(1)防水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防水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是否存在渗漏等质量问题。

5.装配式建筑

(1)是否按装配式建筑预评估文件组织施工;

(2)装配式施工质量保证制度、专项施工方案、人员培训制度、技术交底等是否落实;

(3)预制构件驻场、质量进场验收制度是否落实,预制构件关键节点连接、注浆、拼缝防水等质量是否规范;

(4)装配式建筑首层及标准层验收制度是否落实,装配式建筑分项工程专项验收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工程质量资料管理方面,重点检查: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

3.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工程质量资料等行为;

4.工程施工方案、监理细则、施工交底等项目管理资料是否依据现场实际编制;

5.绿色建筑设计、变更手续管理和专项验收制度落实等情况。

五、检查问题的处理

检查中如发现在建项目存在违反规范标准等行为,检查组将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整改、通报、信用惩戒、移交处罚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参检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二)各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三)各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严肃处理。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结束后,在限期整改时间结束前将处理结果报我处。

淮南市建筑管理处

2025年3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huainan.gov.cn/jzgl/551799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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