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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住建局关于加强无障碍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03-11 15:52:41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建设责任主体: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法律法规与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无障碍设计品质,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现就强化施工图设计和审查阶段的无障碍设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专篇制度

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城市道路、城市广场、工业建筑及公园绿地等工程项目,设计单位需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单独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该专篇应详尽涵盖以下内容:

‌(一)设计依据‌:明确列出遵循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标准、专项规划等。

‌(二)设计方案‌:详细阐述场地竖向、建筑出入口、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关键节点的无障碍设施技术措施及参数。

‌(三)专项设计说明‌:包括无障碍标识系统、应急疏散方案及服务设施(如低位服务台)的设计说明。

‌(四)专业衔接措施‌:说明与其他专业设计(如电气专业的盲文按钮、声控装置)的衔接措施。

‌(五)BIM技术应用‌:对于采用BIM技术的项目,需在模型中清晰标注无障碍设施的三维空间参数。

二、强化施工图审查环节把关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无障碍设计作为施工图审查的必备内容,重点核查以下方面:

‌(一)规范符合性‌:确保设计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专篇一致性‌:核实专篇内容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

‌(三)设施配置达标情况‌:检查无障碍车位、卫生间等设施的配置是否达标。

对于未编制无障碍设计专篇或设计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建立无障碍设计审查台账,每月定期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审查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对无障碍设计与审查质量实施专项抽查,对于设计质量差、审查过程中出现漏审或错审的单位,将依法依规采取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措施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无障碍设计专篇(示例)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高峰,88337746)

‌附件:无障碍设计专篇(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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