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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区(含江州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025-03-10 08:16:40

根据《崇左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有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预购房款等)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现将崇左市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请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771-7836280。

附件:崇左市城区(含江州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一览表

文件下载:崇左市城区(含江州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一览表公示.xlsx

 

原文地址:http://zjj.chongzuo.gov.cn/zwgk/zdgk/tzgg/t19645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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