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02-23 13:29:26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泸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告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单位意见或建议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或建议须经本人签字。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在修改意见或建议后附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8日
联系人:徐艳茹,联系电话:2620649
联系地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
电子邮箱:1914557904@qq.com
附件:泸州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59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