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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中卫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1-20 11:41:41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中卫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9月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

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72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3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宁建(建)发〔2020〕44号)和《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卫营商办发〔2021〕1号)精神,通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机制体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努力建设审批更快、流程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好的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持续坚持精简高效、创新提速、精准服务的理念,全局上下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努力提高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切实优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统筹推进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邱斌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仇元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童建岐建筑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张震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王建亮城乡建设科负责人

赛万华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科长

刘福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

徐志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科,童建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工改”审批流程

1.规范“工改”审批管理。

凡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审批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水气暖报装、工程联合验收等事项全部纳入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网上申报、在线审查、全程监控等环节,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探索极简审批。

2020年10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施工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终实现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115个工作日压缩到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从75个工作日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从55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和其他类(城市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项目均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推行项目定制式审批。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G基站、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及配套的线路敷设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与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实行联合审批,施工许可阶段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并联或并行办理;符合施工图免审的项目,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不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项目,可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到3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2)一般房屋建筑内部装修改造项目。房屋建筑内部墙体拆改、改水改电、基础木作、刷墙、贴砖、吊顶、隔音、防水、消防等装修改造项目,符合施工图免审的项目,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主件齐全、仅缺附件材料的,可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此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到18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3)无建筑物的硬化铺装项目。无新建建筑物的广场、公园、停车场、人行道路等硬化铺装项目,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设计单位告知承诺制;除公园、长途客运站、大型停车场等项目外,免于办理环评手续,主件齐全,仅缺附件材料的,可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此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4)一般市政管线类建设项目。主干路150m、次干路500m以上的城市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线路等建设项目,对于主件齐全,仅缺附件材料的,可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管径小于等于400mm的排水工程、管径小于等于315mm的给水工程,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此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5)小型市政管线类建设项目。主干路150m、次干路500m以下的城市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线路等建设项目,规划手续实行备案制;管径小于等于400mm的排水工程、管径小于等于315mm的给水工程,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主件齐全,仅缺附件材料的,可实行容缺承诺制办理。此类项目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4.深化多图联审改革。

(1)放宽施工图免审条件。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地下不超过一层且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功能单一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学校舍、幼儿园、病房楼、养老院除外),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满足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质量自审承诺书》后可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消防审查承诺制办理。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较多,建设单位整理比较困难,存储不方便,建设单位可以签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图纸承诺书》,即可办理消防审查手续,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加强信息化建设。自2021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施工图数字化报送、审查和监督。完成本土审图中心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平台与“工改”平台对接,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纸化申报、电子签章以及数字化交付、使用和存档,提高审查效率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5.简化消防报审手续。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全部纳入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规范网上申报、在线审查、全程监控等环节,进一步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对必审必验的重点项目、特殊工程,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即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对地基与基础部分施工过程中,完成消防设计审查环节,可以为此类建设项目再压缩1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对装修面积小、未聘请监理单位的小型室内装修工程,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出具的《装修工程质量承诺书》,即可完成消防报审环节,进一步减少企业(群众)申报困难、简化企业(群众)的审批流程。[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6.精简审批要件材料。

(1)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非必要、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代替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企业基本资料由审批部门在电子证照库中提取,企业无需提供;

(3)无需提供“工改”网上推送的要件材料;

(4)受理施工许可事项时,消防设计审查1个前置要件容缺受理,同步办理。[责任单位(科室):行政审批科、建管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质安站、城建科、安监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提高水气暖报装效率

7.简化外线工程审批流程。

在水气暖设计工程规划、绿化、路政、占掘路及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责任科室:城建科、城市综合执法监督科、安监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8.压缩报装时间。

无外线水气暖报装流程精简为“用户申请”“立户使用”2个环节,有外线水气暖报装流程精简为“用户申请”“施工报建”“立户使用”3个环节,水、暖报装办结时限不超过10个、20个工作日。天然气报装时,将零星用户通气点火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将热水器、壁挂炉连接服务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内提供上门服务。[责任单位(科室):城建科、安监科,宁夏水投中卫分公司、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中卫市应理集团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9.降低用户接入成本。

逐步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气、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正常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单位(科室):城建科、安监科,宁夏水投中卫分公司、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中卫市应理集团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0.提高接入便利度。

水、气、暖企业制定报装管理办法、服务指南等配套制度。水、气、暖报装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纳入工改系统,全部实现一窗受理、资料共享、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科室):建设科、安监科,宁夏水投中卫分公司、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中卫市应理集团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三)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11.转变监督为主动服务。

推进建设工程监督方式创新,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质量、安全监督由企业申请介入监督改变为主动上门服务,着力做好企业对接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实际需求,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等相关工作流程,为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争取时间,不断增强监督服务的精准性。[责任单位: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2.大幅压减检查频次。

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切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法,开展联合检查,不同检查事项、相同检查对象的合并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增加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科室):建管科、质安站、建设科、安监科。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3.强化水气暖行业监督管理。

提升水、气、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覆盖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深化行业体制改革,从准入限制,推动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促进行业提质增效;配合价格监管部门清理规范水气暖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责任单位(科室):建设科、安监科,宁夏水投中卫分公司、宁夏深中天然气公司、中卫市宏建热力公司、中卫市应理集团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4.建立完善信用体系。

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责任单位(科室):建管科、质安站。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限。要认真制定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审批时限,全部进行公示。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科室要印制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图,并通过网站、二维码对社会公布。要主动发布和解读改革政策,为企业、群众查询和掌握政策创造便利,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科室要切实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效率不高,作风不良问题。对工改进展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审批事项一次办、按时限办、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和门户网站浮动窗口公布举报电话,坚决查处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原文地址:http://www.nxzw.gov.cn/zwgk/bmxxgkml/szfhcxjsj/fdzdgknr_49631/bmwj_49668/202112/t20211217_3232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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