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无梁楼盖!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应采用梁板结构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济建发〔2020〕44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各建设、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地下室无梁楼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8〕10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建设标准,不得随意改变地下车库上部区域的覆土厚度和使用功能。严禁以降低造价为目的,借“设计优化”名义擅自降低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结构配置标准。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规划方案报批的新建工程, 其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应采用梁板结构。
二、设计单位要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标准、文件和设计深度规定要求。在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结构设计中充分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并提出各施工区域荷载限值要求,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说明。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交底,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充分说明设计意图,对施工缝留设、施工荷载控制等提出保障施工安全的建议,填写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记录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质量的内容进行技术审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机构审查。
四、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交底要求,在地下车库覆土顶板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堆土厚度、施工荷载和行车路线,堆土厚度应满足结构设计和绿化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经设计单位确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在多处设置堆土厚度指示牌,充分做好施工缝留设及处置、材料设备堆放、车辆运输、临时支撑设置及土方回填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应设置行车路线限行措施和限载标识,充分考虑堆土厚度、施工荷载、施工机械及车辆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的影响,严禁超载施工。
五、监理单位要根据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特点,认真参与设计交底,严格审查地下车库覆土顶板专项施工方案,严查堆土厚度指示牌设置,对施工荷载控制、临时支撑等关键环节和工序进行重点把关。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做好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在结构施工和地下车库顶板土方回填过程中的旁站监理,加强对材料设备堆放、大型机械安装拆卸等环节的监督。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依法要求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六、物业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下车库覆土顶板使用过程的管理,对已投入使用的地下车库覆土顶板进行认真排查,不得随意增加地下车库顶板上部区域的使用荷载,不得随意调整地下车库上部区域景观布置、行车线路、停车场布置等,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复核,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调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加强地下车库覆土顶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济建发〔2019〕44号)同时废止。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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