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四川南部县和广西百色分别发生两起深基坑坍塌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四川一工地深基坑坍塌 致相邻小区道路沉陷
7月11日下午1点40分左右,位于南部县桂博西路侧“阳光100”建设项目挡土墙发生坍塌。
南部县住建局专门对该情况进行了通报
原文如下:
据了解,事发小区是位于南部县城的一个名叫颂香府邸的小区。7月11日凌晨1点左右,住在小区4栋一楼的一户居民在卧室睡觉,突然闻到刺鼻的燃气味,随即通知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派人检查发现,是居民楼外的道路出现裂缝,导致燃气管道断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了燃气公司,还通知了社区的人员。
据颂香府邸小区辖区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社区工作人员在凌晨两点左右赶到小区。“当时裂缝只有20公分左右宽。”该负责人说,7月10日白天一直在下雨,当晚仍在下雨,因为最开始出事的道路裂缝并不大,当时便做了一些应急工作部署,并安排人员随时观察现场情况。
该社区负责人说,在11日凌晨4点50分到5点左右,道路裂缝变大,出现了断裂垮塌,物业公司随即组织人员逐户通知临近居民楼住户进行撤离。一共组织了一栋楼3个单元的居民进行疏散,涉及40户左右,但有些居民不在家,被疏散的居民随后被安排到宾馆入住。
据悉,事情发生后,南部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办负责人赶到现场办公,经现场监测,颂香府邸A11栋房屋主体和基层均未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异常现象。相关部门正组织专家制定排危方案。
百色一在建工地发生塌方 4人被埋,3人不幸遇难
百色新闻网报道:
南国早报报道:
7月12日中午12时许,百色市百东新区百色大道和百祥路交叉路口旁一在建基坑工地发生塌方事故,4名施工人员被埋。
▲救援现场(消防供图)
接到报警后,百色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派45名消防指战员紧急赶赴现场救援。
▲1名被困工人被现场工友及时救出,消防人员将他转移到安全地带
因事发基坑塌方严重,3名施工人员埋压位置较深无法确定具体位置,基坑周围泥土随时会出现二次塌方。
▲救援现场
经过近12个小时的紧张救援,当晚11时18分,3名被埋压施工人员全部找到,但均已不幸身亡。
▲最后一名被埋人员被救出
目前,事故后续处理及善后工作正由有关部门处理中。
1、 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按要求进行,具体临边防护要求按“三宝四口”章节要求执行。
(2)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还必须在栏杆式防护的基础上加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深基坑临边防护
2、排水措施
(1)常见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常用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明排水、井点降水、自流深井排水等。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基坑排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3、坑边荷载
(1)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放;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与基坑、边坡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对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面等采取加固措施。
4、上下通道
(1)基坑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的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临时设施。
(2)通道的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上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深基坑上下通道
5、土方开挖
(1)土方施工机械应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进行坑底清理或找坡作业。
(3)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超挖。
▲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
1、监控方案
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监测可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护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立柱变形;地体分层竖向位移;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基坑监测点
3、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7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10米;每一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率和方向。
▲基坑监测点布置
4、监控报警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监测周期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3)深基坑工程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应在施工前进行一次,施工期每天监测不少于一次;监测过程中发现监测对象变形发展较快则应增加监测次数,围护结构增体最大位移或地面最大沉降超过以下值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一级基坑:5mm、3 mm; 二级基坑:8mm、6mm; 三级基坑:10mm、10mm。 6、 监测报告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日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1、基坑内悬空作业
基坑内悬空作业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并搭设防护设施,特殊情况下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2、基坑内垂直作业
基坑内垂直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3、基坑内交叉作业
(1)悬空作业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的位置,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防止落物的双层防护棚。
▲基坑内交叉作业
▲ 基坑施工现场
4、坑洞内作业
(1)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坑洞内作业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的安全梯,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设排水措施,必要时还应设通风设施。
(4)坑洞壁必须按方案设置牢固可靠的支护措施,坑洞内有人作业时,上方必须有人监护。
(5)在坑、洞、井内作业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电源电压按作业环境选择安全电压。
▲基坑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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