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建发〔2020〕2号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颁布《陇南市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市场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
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有关规定的通知》甘建价(2019)118号及《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及主要材料指导价格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全市现行建材市场价格,我局测算编制了《陇南市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市场指导价格》现予以颁布,并就执行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列的一类材料预算市场价格为含税指导价格和不含税指导价格,含税指导价格与省住建厅颁发的现行各类建设工程定额、基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配套执行;不含税指导价格自2016年5月1日起与省住建厅颁发的现行各类建设工程定额、基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规定配套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未列入附表的一类材料市场指导价格实际发生价差,按材料价差计算规则,由建筑企业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计算出材料的预算价格与采购凭证单据一同报市造价管理科备案后,方可计算价差,未备案的一律不得计算价差和费用。
三、实物法调整的一类材料价差,除税金外不计取任何费用。
四、本指导价格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五、本通知由陇南市建筑业服务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
1.陇南市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
2.陇南市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指导价格
陇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