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建发【2013】318号 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地区201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的通知

portant;”>为加强对乌鲁木齐地区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工程市场人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建设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定额人工费水平,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新建造【2012】1号)等相关政策精神,市建委组织调查测算了乌鲁木齐地区建设工程2013年第二季度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ortant;”>二、本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适用于2013年第二季度期间在建的定额计价工程。

portant;”>建筑工程调增7.60元/定额工日;

portant;”>装饰装修工程调增8.94元/定额工日;

portant;”>四、执行2012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汇总表》的土建工日调增7.60元/定额工日、安装工日调增7.90元/定额工日。

portant;”>六、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是对定额人工单价找差,调增部分单独列项,只计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

portant;”>八、本通知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portant;”> 

portant;”>乌鲁木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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