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标准

针对目前我区建筑工程人工费上涨的实际,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对我区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调整标准为我区现行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综合单价,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项目安装工程、修缮、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人工单价由每工日45元调整为60元。

此次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是在对我区建筑市场各个工种的计件工资、产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工作条件进行充分调查测算的基础上作出的,上调幅度为33.3%,同西北及周边其他省区相比处于中上水平,符合宁夏目前建筑劳务市场行情。

此次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筑业用工工资支付水平,稳定全区施工队伍,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及各方合法利益,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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