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避难区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的要求,并应按不小于 0.25 m2/人计算;
2 设计避难人数应按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计算;
3 在避难区对应位置的外墙处不应设置幕墙。 在避难区对应位置的外墙处不应设置幕墙的规定主要为便于对避难区展开救援,方便特殊情况下,救援人员直接进入避难层开辟阵地。同时,防止火势和烟气通过幕墙内的空腔进入避难区,提高避难层的防火安全性。 对于难以避免在避难区对应位置的外墙处设置幕墙时,可参考以下措施处理: 要求采取防止火势和烟气通过幕墙内的空腔进入避难区的措施,如设置同时,要便于对避难区展开救援,方便特殊情况下,救援人员直接进入避难层开辟阵地。建筑高度大于 250m 的建筑,当在避难区对应位置的外墙设置玻璃幕墙时,其内部要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实体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