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住建科函〔2020〕256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申报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453号)要求,为推动绿色建筑创新,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对象为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且竣工验收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技术体系具有突出创新性,关键技术达到行业领先;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及运行等管理有创新,工程质量优良,实际运行效果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使用者满意度高、体验性好、获得感强;示范性强,可复制性强,具备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三、申报主体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原则上由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技术咨询、物业等单位联合申报;也可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联合其他单位一起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见附件2)和申报演示文稿PPT(编写大纲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前按照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光盘各3份,报我委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

          2.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书

          3.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PPT编写大纲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刘海东、赵永开  联系电话:23622455、284686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

指标

分值

0-10

0-10

0-10

0-10

0-1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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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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