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20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建筑施工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一)参评对象。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工程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报参加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

(二)专业分类。申报专业可以根据申报人任现职后所从事的专业及主要业绩成果在下列专业范围内确定:土建施工、机电安装(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排水、建筑机械施工)、建筑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管理、设计管理)。

三、评审标准

2020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按照《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以及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四、评审方式

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五、岗位及申报数额要求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自主确定推荐数额。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六、申报材料要求

职称评审由各级用户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职称系统网址为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进行申报并提交审核,评委会审核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须从职称系统生成并打印,具体纸质材料要求为:

(一)业务主管部门须准备

1.职称系统生成打印《职称评审委托函》1份(A4纸打印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2.职称系统生成打印《报评人员名册》1份(A3纸打印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3.破格申报人员除符合评审标准要求外,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推荐报告。

(二)申报人员须准备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副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长边装订,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高级提供5份、中级提供3份,其中业绩成果字数要求高级800-1300字、中级500-800字,职称系统生成后采用A3纸单面打印,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证书及合同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已取得的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应等级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3)劳动(聘用、劳务)合同(要求须有: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1份,须体现满足申报资历年限要求;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提供聘书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A4纸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业绩佐证材料

(1)本人业绩综述1份(不少于2000字,须申报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按照《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中各层级职称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符合申报要求的相应佐证资料1份,左侧长边装订,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七、申报政策

(一)实行继续教育情况承诺制,申报人员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业集中培训学时等,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并承担主体责任,随时接受查验。

(二)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9〕 96号)规定,对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直接聘任相应职称,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对符合高一级别资格申报条件的,可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三)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实行职业贯通发展,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工程技术资格。

(四)取得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我市各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其中,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津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可在我市申报参评);长期从事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但未参评过工程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根据其业绩水平直接申报相应各层级职称。

(五)对职业农民、技术能手、乡土专家、非遗传人、致富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及返乡就业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根据本人能力水平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六)为落实关爱抗疫一线工程技术人才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自2020年1月起,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个人可登录职称系统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申报人和单位无须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缴纳职称评审费。

八、时间安排

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按照本年度全市统一的职称评审时间要求,具体时间如下(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安排可能有所调整,请及时关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

1.9月8日:发布本专业职称评审方案。

2.9月16日—10月16日:完成网上申报、在线审核工作(10月16日以后评委会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3.10月17日—31日:集中收取纸质评审材料。经评委会网上确认接收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评审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

单位: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世行贷款管理事务中心)职称服务科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91号(南楼102室)

联系方式:022-87432919。

4.12月15日前:召开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会议。

5.12月31日前: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九、公开方式

通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开申报程序、材料、要求和标准。网址:http://zfcxjs.tj.gov.cn/。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申报人承诺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将依据国家和我市职称评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期间,评委会只接待以单位形式提交的材料,请用人单位及申报人予以配合。

附件: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施工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 

评价标准(试行)

2020年9月8日

、建筑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包含:房地产项目策划、管理、设计管理)

土建施工专业: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工程测量、建筑学、工程制图、工程地质与地基基础等。

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电工原理、热工原理、工程测量、自动控制原理、工程制图等。

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理论力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建筑学、工程地质与地基基础等。

建筑装饰专业:计算机图形处理、计算机绘图、装饰造型设计基础、建筑美术基础、工程经济与管理等。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工程经济学、工程制图、管理学、房屋建筑学、建筑材料、工程力学、建筑施工技术、工程概论、工程经济学等。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工程经济学、应用统计学、会计学、工程经济学、建筑施工技术、工程制图、建筑法规等。

土建施工专业:建筑构造、建筑材料、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砖石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地基基础、高层建筑施工、建筑机械、建筑施工技术及组织计划管理、建筑经济、建筑装饰、建筑结构检测、装配式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评价、绿色施工实施与评价、海绵城市相关知识、BIM技术应用、质量策划编制、PDCA全过程管理、网络计划编制与应用等。

机电安装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应分别掌握采暖通风、供热、锅炉、压力容器、给水排水、电力、电气自动化、自动化仪表、焊接、机械、防腐绝热、安装工程等;熟悉国内外大型机电设备安装、罐塔等特种构筑物的将技术及锅炉、压力容器、工业窑炉的设计与安装等发展趋势及状况。

建筑工程监理专业:建筑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及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等。

建筑装饰专业:建筑装饰材料与构造、建筑装饰原理与设计、建筑装饰施工与管理、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工程制图、建筑装饰构造、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平面与立体构成、装饰工程概预算、室内设计与表现等、建筑制图与CAD、建筑美学、3DMAX、建筑装饰施工技术、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组织、建筑装饰工程招投标等。

建筑工程造价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土建工程计量、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等。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组织学、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房地产投资分析与决策、建设项目评估、土木工程、工民建,道路与桥梁、给水与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概论、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施工、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工程概预算财务管理等。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其中,中级工班毕业生在职称评价时视同为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为大专学历,下同。

具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应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承担一般难度工程项目施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局级科研攻关项目;或独立完成一般难度或比较复杂产品的开发。

能够正确运用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能力。

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能够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程总结,并能校正或审核技术文件。

能够参与撰写局级以上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或编制大、中型企业技术标准、工法,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工作。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作为第一完成人或技术骨干,承担完成累计5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累计10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独立完成累计金额3000万及以上工程项目。

作为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建筑施工专业论文或调查报告1篇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建筑施工专业的单位内部研究报告1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2名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参与完成省(市)部级建筑施工领域的研究课题1项及以上,或市级及以上集团研究课题、工法编制2项及以上,并结项。

参与国家、行业、省市建筑施工领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工程技术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本单位建筑施工领域工程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制定本单位管理标准、战略、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或作为子项目专业负责人,在项目管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转让与引进等工作中成效显著。必须由2名高级工程师给予证明。

参与完成建筑施工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凭建筑施工相关专业项目,获区(局)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等荣誉。

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3项以上,并经2名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满5年。'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

具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满4年。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应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建筑施工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学习。此外,在任职期间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独立主持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施工,针对相关专业关键技术提出试验要求和实施方案,并能够解决施工中的复杂技术难题能够完成国家、部、市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提出或审定关键技术发展规划及分析论证报告。

能够开展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产品的调研,并提出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能够对技术产品消化、吸收、改进、创新、推广。

能够负责撰写或审定国家、行业、省市相关专业工程标准、规范、规定、定额和管理办法。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2项及以上条件: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本单位重点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为单位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持完成累计10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或参与完成累计15万平米以上工程项目;独立完成累计金额6000万及以上工程项目。

作为主要撰写人,完成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建筑施工专业学术、技术专著(单部著作个人承担10万字及以上);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建筑施工专业论文(必须有期刊号)或调查报告2篇及以上,要求引用数据齐全、结论正确,并经2名正高级工程师评议证明,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凭参与的建筑工程项目,获省(市)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具有个人证书(若无个人证书需提供属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省(市)部级建筑施工领域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或市级及以上集团研究课题、工法编制3项及以上,并结项。

作为主要参编者(前5名),参与国家、行业、省市建筑施工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决策等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的制定,并颁布实施。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5名),参与制定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作为主要发明人(前5名),参与完成建筑施工领域已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较高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不满足本条第(一)款学历、资历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凭建筑施工领域项目,获省(市)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的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行业级和省(市)级工程质量奖项三等奖及以上。

获得国家专利金、银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海河工匠等荣誉奖项。

满足本条第(三)款业绩成果要求的3项以上,并经2名本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一)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建筑施工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的,可转评本专业同层级职称;符合本专业上一层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也可申报上一层级专业职称。

'Times New Roman';color:rgb(0,0,0);font-size:23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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