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建厅关于推荐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的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6〕1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省级推荐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6〕52号)要求,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开展了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申报省级推荐评审工作,经过基础性和技术性两轮评审,绵阳市综合得分位列第一,推荐参加国家评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将意见反馈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与管理处805室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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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6/4/28/e2e19916e2974e25992a506a1ee67f5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