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32条”,结合《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增值化执法服务,提升综合执法部门服务企业、护航发展的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系统推进执法计划统筹。督促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全面覆盖“双随机、一公开”、重点专项、日常巡查等监管工作,抓好“制定关”。通过“内部审核+县级备案”统筹推进临时计划执行,规范行政检查程序,抓好“统筹关”。综合运用“亮码检查”、“三书一函”等方式抓实施,抓好“实施关”。今年以来,29个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按期完成率100%,亮码率超99%。
全面深化监管“一件事”。以“一件事”理念,系统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电动自行车、水源地保护等,利用“综合查一次”、合规指导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今年以来,重点推进的“一件事”已覆盖4大类13个执法监管,其中,停车“一件事”在《法治浙江》司法要情专刊发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监管“一件事”入库浙江省监管“一件事”场景。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得到全国性专刊点赞。《励新细作建筑垃圾监管“一件事” 破解长三角跨域治理难题》入选2024年度第一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典型案例。
跨部门提升综合监管成效。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力推进“综合查一次”、简单检查事项委托等联合执法模式,减少执法扰企。深化“综合查一次”,与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高质量完成省办揭榜项目《“综合查一次”机制研究和实践探索》,协助起草地方立法《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今年以来,我县“综合查一次”任务占比超过50%,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超过40%,减少扰企扰民1900余次。
推进“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年底前建立“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应企业自愿申请,通过跨部门线上线下协同,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运用行政指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帮助企业排查防范、识别纠正、整改消除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推进从“事后整改”到“全程防控”转变的综合政务服务机制。(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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