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风平镇辖区配置更换生活垃圾桶5000只的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德建函〔2024〕79号
项玉相保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风平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也是您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提到解决风平镇辖区配置更换生活垃圾桶5000只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接相关工作事宜,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风平镇有16个村委会1个居委会,共有垃圾桶2422只,垃圾车5辆,每户每年收费120元,一年收费约150万。其中15个村委会和1个居委会垃圾统一清运至轩岗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平河村委会因比较偏远,垃圾由村上自行处理。
近年来,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向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汇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争取各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州委、州政府为推动德宏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加快落实《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我们抓紧筹划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历经四年多的准备、调研、论证、选址、设计、谈判等工作,按照建设基本程序,已进入提交州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最后阶段。由于未能符合财政厅程序要求,造成项目无法正常推进。
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涉及芒市各乡镇设置配发垃圾清运转运车辆及垃圾桶,由于项目终止,州市只能重新筹措项目,多次对接社会投资方参与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暂时未能引入社会资本。加之市级财政困难,无相关项目支撑,暂无法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下一步,我局将抓住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配合各县市包装谋划项目,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力争对11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和垃圾桶进行更新,逐步配齐垃圾清运设施设备。同时,我局将加大住建部门指导协调力度,督促与社会第三方签订清运合约时,要求拿出部分运营收入,适量更新更换生活垃圾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督促我们共同提升美丽德宏建设努力奋斗。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科杨晓梅,0692-2121502)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0GQRXSV06B10C244DE64C7CA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