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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2025年第16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告15户

2025-11-10 09:35:19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经公示,现批准彭鲁慧等15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信息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16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告名单

2025年11月5日

序号公示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

状态

承租公

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W2017L1270主申请人彭鲁慧本人450411********1055实物配租平浪小区:8-2-1008该家庭2025年8月20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从2025年8月1日起成为低保边缘家庭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8月1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8-2-1008房。根据《关于特困等人员申请减免公租房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的公告》,符合减免条件的特困、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在2025年2月14日后享受资格并在30日内提出申请的,自享受资格之日起减免。
共同

申请人

彭钧浩儿子450403********1812
2851主申请人李仕英本人450421********1524实物配租平浪小区:6-2-301陈贤枢为退役军人,2025年9月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231.56元。陈贤枢为退役军人,从2025年9月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6-2-301房。

共同

申请人

陈贤枢儿子450403********183X
3397主申请人杨超林本人450402********0038实物配租富民小区:3-2-501该家庭2025年9月3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杨超林从2020年成为低保人员、配偶黄亚玉从2025年6月成为边缘人员的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9月3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8.92㎡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3-2-501房。

共同

申请人

黄亚玉配偶450402********032X
4B2025D0109主申请人黎国英本人450403********0620轮候保障该家庭2025年9月9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低保人员证明,变更租赁补贴金额。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从2025年9月9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从2025年10月起按225元/月发放租赁补贴。根据该《关于做好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的通知》(梧建〔2024〕213号)相关规定,已发放补贴的家庭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标准发放。该家庭2025年7月-9月补贴已发放,故从2025年10月起按225元/月发放补贴。
5A2017L0226主申请人兰茂本人452201********0012实物配租平浪小区:9-1-1008该家庭2025年9月15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全家均为低保人员证明。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9月15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9-1-1008房。

共同

申请人

兰柳云女儿450403********3145
6A2019L0081主申请人黄海杰本人452524********0892实物配租龙平地块:1-306申请调整龙平小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为1316.67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龙平地块公租房为单间,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1-306房。

共同

申请人

覃杏荣配偶452701********2129
黄宇儿子450404********2111
7560主申请人崔运广本人450404********1237实物配租枣冲小区:3-4-601该家庭2025年9月24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全家均为低保人员证明;申请调整红岭小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从2025年9月24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3-4-601房。

共同

申请人

彭桂琴配偶432822********7987
8W2018L1143主申请人黄凤华本人452421********0388实物配租龙平地块:1-2907申请增加林成旋和林思宇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龙平小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林京斌、林成旋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97.23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龙平地块公租房为单间,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地块1-2907房。

共同

申请人

林京斌配偶452122********2117
林成旋儿子452122********211X
林思雨孙女450181********2126
9W2017Y0910主申请人蓝业本人450422********3839实物配租龙平小区:6-201申请增加蓝诗盈、蓝梓铭和蓝千如为保障对象;申请调整龙平小区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罗日秋、蓝千如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1,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龙平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通过之日起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6-201房。

共同

申请人

罗日秋配偶450421********6527
蓝诗盈女儿450422********3823
蓝梓铭儿子450422********3816
蓝千如女儿450422********3841
10386主申请人叶家焕本人450402********0018实物配租枣冲小区:

1-1-904

主申请人的儿子叶梓青(身份证号码:450411********0011)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4.51㎡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1-1-904房。

共同

申请人

谢庆连配偶452524********3224
11B2017L0035主申请人高钊本人450404********1235实物配租龙平小区:

5-1502

主申请人的儿子高志权(身份证号码:450404********2412)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51.48㎡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5-1502房。

共同

申请人

李杨仙配偶450421********1560
121986主申请人岑雄文本人450404********1517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8-1-1009

主申请人的女儿岑幸美(身份证号码:450403********0622)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8-1-1009房。

共同

申请人

胡叔英配偶452423********0209
135106主申请人梁达宇本人450411********2012实物配租平浪小区:

8-3-203

原主申请人梁发伟(身份证号码:452421********341X)名下有房产,与配偶赵青桃(身份证号码:452130********062X)和女儿梁嫚玲身份证号码:450405********0028)退出公租房;变更主申请人为梁达宇。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主申请人为梁达宇。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8-3-203房。

14B2024TL0048主申请人黄香令本人450402********0911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1-1207

主申请人的女儿黄裘娟(身份证号码:450403********1529)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1207房。

15B2019Y0006主申请人朱慧本人450404********1810实物配租红岭小区:

13-1207

主申请人的儿子朱海富(身份证号码:450403********1813)名下有房产,退出公租房。拟同意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3-1207房。

共同

申请人

郭焕姬配偶450411********0043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61376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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