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5-06)拉萨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35-06)
公 示
按照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局牵头负责的35-06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91-6323575;邮寄: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202室。
附件:35-06公示表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7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5-06)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低 |
核查情况 | 拉萨市在污水处理建设期间,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引入市场机制,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引导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规模化经营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余洋 |
联系电话 | 0891-6323575 |
整改主要 工作 及成效 | 经全面排查梳理,目前暂无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后期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原文地址:https://zfjs.lasa.gov.cn/zjj/tggs/202510/ea25c0c7492f4f3bb13aa818b8a0136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