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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的公告

2025-10-14 08:54:16

为促进我市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提高发展成果共享成色,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芜湖市住建局于2025年9月1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函〔2025〕102号)并开通了线上申请渠道。

为稳妥开展资金发放,提高补贴申请规范性,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理把握申报时间。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函〔2025〕102号)“第十二条 国家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即停止兑付,以政府官网发布的停止兑付公告为准。补贴资金兑付按照信息的提交时间,先到先得,有补正信息的以首次提交时间为准”,建议申请人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把握申报时间。后续将根据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情况,适时在政府官网发布关闭申请渠道和停止资金兑付公告。

二、按期补正申请资料。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函〔2025〕102号)“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补贴信息应真实、完整。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申请人应及时补正信息,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信息不真实的,驳回申请”,建议申请人及时处理待补正的申请,对于补正要求不明确的,可电话咨询属地审核部门。后续申请平台将自动把超期未补正转入驳回状态。

三、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函〔2025〕102号)“第八条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申请信息的审核部门,收到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对申请提交的装修改造情况、物品材料购置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审核状态,主动联系属地审核部门对接实地核验事项。

如有申请补贴需求,请仔细阅读政策原文(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40238905.html)和政策解读(https://zj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411/40239394.html)。

各县市区、开发区审核部门咨询方式

无为市

0553-2538113

0553-2538530

南陵县

0553-6825382

镜湖区

0553-3878830

0553-3878541

鸠江区

0553-5865830

0553-5876031

弋江区

0553-4831682

湾沚区

0553-8810482

繁昌区

0553-7875151

三山经开区

0553-3918227

经济技术开发区

0553-5841175

咨询时间:上午 8: 00——12: 00 (工作日);

下午 2: 30——5: 30 (工作日)。

 

原文地址:https://zjw.wuhu.gov.cn/xwzx/tzgg/8874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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