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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暑期汛期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5-10-12 08:11:14

宁建(建)发〔2025〕45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7月14日至18日,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暑期汛期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调自治区级建筑领域专家9人、组建3个督查组,从全区712个施工项目中随机抽取了37个项目,发现问题隐患222条(其中涉嫌重大事故隐患34条),下达执法建议书18份、隐患反馈通知书28份。

二、存在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各地区存在两个共性问题:一是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存在严重缺陷问题突出;二是有限空间辨识能力不足。

本次检查发现个性问题五个: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一方面,从各地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发现,今年以来,全区累计排查录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重大事故隐患169条,其中:银川地区56条(平均每县区14条)、中卫地区45条(平均每县区11.25条)、石嘴山地区21条(平均每县区7条)、吴忠地区25条(平均每县区5条)、宁东基地4条(平均每县区4条)、固原地区18条(平均每县区3条)。另一方面,从自治区层级检查发现,中卫地区共检查6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个(平均每项目0.33个),一般问题隐患24个(平均每项目4个),主要表现在临边防护方面。固原地区共检查6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个(平均每项目0.66个),一般问题隐患22个(平均每项目3.66个),主要表现在临边防护方面。吴忠地区共检查6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个(平均每项目0.66个),一般问题隐患43个(平均每项目7.16个),主要表现在临时用电方面。宁东基地共检查4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个(平均每项目0.75个),一般问题隐患15个(平均每项目3.75个),主要表现在临边防护和临时用电方面。银川地区共检查6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8个(平均每项目1.33个),一般问题隐患29个(平均每项目4.83个),主要表现在建筑起重机械方面。石嘴山地区共检查9个项目,发现重大事故隐患13个(平均每项目1.44个),一般问题隐患55个(平均每项目6.11个),主要表现在脚手架方面。

二是事故发生率方面。今年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较2024年同期增长133%,死亡人数较2024年同期增长166%。吴忠地区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增长300%,死亡人数同比增长400%。银川地区发生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增长200%,死亡人数同比增长200%。固原地区发生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增长100%,死亡人数同比增长100%。石嘴山、中卫地区及宁东基地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全覆盖检查方面。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774个,通过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项目检查信息比对,其中银川地区306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1.83次),宁东地区16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1.56次),吴忠地区163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0.83次),中卫地区71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0.28次),石嘴山地区86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0.23次),固原地区132个项目(平均每项目检查频次0.17次),吴忠、中卫、石嘴山、固原地区与住建部要求每年至少开展2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精准隐患排查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实名制管理方面。根据近期考勤数据,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月考勤达到项目经理(满18天)、项目总监(满18天)、安全员(满22天)的项目443个,达标率仅为59%。其中银川地区达标项目211个,达标率69%;石嘴山地区达标项目46个,达标率58%;中卫地区达标项目34个,达标率54%;宁东基地达标项目8个,达标率53%;吴忠地区达标项目81个,达标率52%;固原地区达标项目63个,达标率50%。

五是建设单位方面。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深基坑、深沟槽支护工程,未委托具有岩土勘察、监测双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如宁夏中恒诚置业有限公司;未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如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如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未按照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考勤,建设单位未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学习,立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管理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安全专业素质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是要实施重点企业帮扶行动,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解决“查不出、不会改”的问题,指导企业防风险、除隐患。特别是加大对辖区内央国企承建的建设项目、偏远小和长期停工违规开复工的项目进行差异化管理,对隐患自查自纠不到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和重大事故隐患不报告的企业,要坚决采取警告、约谈、提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段,发现一起、督办一起、通报一起、处罚一起。

三是对检查组下发的行政执法建议书,要认真组织调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挂牌督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将以上处理情况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是要强化特殊时段安全监管,高度关注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和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防范夜间施工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安全管理弱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附件:1.项目问题清单

2.正面典型案例名单

3.反面典型案例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项目问题清单

序号

名称

问题隐患

1

项目名称:央御小区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中恒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众鑫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群塔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

2.未辨识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且未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一般隐患:

1.施工单位未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未购买工程款支付担保;

2.19#楼作业层临边防护未及时搭设,部分电梯井防护门安装不牢固;上人通道双层硬防护间距不足700mm;外脚手架局部未满铺脚手板;部分小于500mm的水平洞口未做防护;

3.卸料平台钢丝绳绳卡间距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4.配电箱进出线未采用绝缘固定卡固定,未设置绝缘防护套;箱门与箱体、箱体与接地端子板未采用黄绿双色的多股软铜线连接;现场电缆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钢筋加工区开关箱未接地连接;未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人不是电气工程师;

5.可燃材料堆放区未配备灭火器;材料周转场灭火器失效;19#楼楼内消防管道供水压力不足;

6.主要出入口、材料堆放区等醒目位置未张贴《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7.塔式起重机配电箱未搭设防护棚;

8.塔式起重机群塔作业、顶升加节方案未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9.未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

10.基坑监测单位不具备岩土勘察资质。

2

项目名称: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建设单位: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施工单位:宁夏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隐患:

1.室外配备的干粉灭火器无防暴晒、防雨、防潮措施;

2.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未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3.三层模板拆除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材料;

4.地库盘扣支撑架悬臂端高度大于650mm;

5.二级配电箱箱体与接地端子板未采用黄绿双色的多股软铜线连接;

6.塔式起重机基础存在少量积水,未设置附墙检修平台,顶部未安装警示障碍灯。

3

项目名称:贺兰县虹桥街、大连路积水点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单位:宁夏翔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无工程及周边环境情况描述,无施工风险辨识、风险分级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2.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顶管施工),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

一般隐患:

1.部分沟槽未设置临边防护;

2.局部区域钢围檩与钢板桩未密贴;

3.未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危大工程管理;

4.现场雨水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张贴警示标识。

4

项目名称:宁夏泸天化生态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效复合肥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建设单位:宁夏泸天化生态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五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高支模、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中,涉及高处作业无防高坠技术措施,涉及临时用电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存在严重缺陷。

一般隐患:

1.塔式起重机未办理备案证、使用登记证电子证照;

2.塔式起重机地脚螺栓无产品合格证;

3.塔式起重机未设置附墙检修平台;

4.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个别超过24米部位未连续设置剪刀撑,局部剪刀撑未搭设至顶部,首层安全网未封闭,移动式脚手架未搭设抛撑、拦腰杆;

5.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个别电缆沿地面敷设,未采取防护措施;

6.料盘吊环使用螺纹钢焊接,钢丝绳绳卡安装方向有误;

7.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

8.外脚手架预留设备洞口开口方向未设置上升斜杆,个别洞口出入口未做硬防护;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大于5台,用电总功率大于50kw,未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二级配电箱进出线未采用绝缘护套,箱体与箱门连接未采用黄绿双色多股软铜线;

5

项目名称: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运行管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建监理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卫生间地沟未辨识为有限空间作业,且未设置警示标识;

2.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无施工图纸,涉及临时用电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缺陷。

一般隐患:

1.部分临边防护缺失;

2.会议室施工脚手架高宽比大于3:1,未设置抛撑;

3.电梯井水平硬防护未铺满,门洞防护门高度小于1.5米;

4.二级箱进出线未采用绝缘护套,照明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大于30mA;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大于5台,用电总功率大于50kw,未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5.塔式起重机未办理备案证、使用登记证电子证照;

6.塔式起重机大臂顶端警示障碍灯缺失,钢丝绳变形,防坠器长度不足。

6

项目名称:宁夏闽宁恒通现代商贸物流园项目1#物流仓储、2#物流仓储、3#物流仓储

建设单位:宁夏闽宁金润通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8名架子工)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3.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楼1号卸料平台),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

4.塔式起重机安装方案未明确汽车吊站车位置和行走路线,存在严重缺陷。

一般隐患:

1.2#楼北侧卸料平台受力绳直径与方案不符,现场初步测量直径为12-14mm、16-18mm 等,方案要求20mm;钢丝绳绳卡间距与方案不符,现场实际部分绳卡间距达到20cm 以上,方案要求6d-7d(12-14cm),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2#楼1层连墙件大面积缺失,连墙件间距不满足方案两步三跨要求;北侧脚手架基础承载力不足,个别位置脚手架存在悬空现象;现场剪刀撑设置与方案不符,方案要求满设剪刀撑,实际未满设;

3.现场材料堆放区无灭火器;

4.2#楼楼梯间防护大面积缺失;

5.现场移动式脚手架无抛撑、无防护栏杆;

6.塔式起重机缓冲器破损、司机室操作杆零位保护失效;

7.劳务分包公司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未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代发工资,且未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8.监理单位未按关键岗位人员类别和数量配备管理人员;

9.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

7

项目名称:宁夏师范大学15号学生公寓楼

建设单位:宁夏师范大学

施工单位: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顺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三层楼板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一般隐患:

1.防护栏杆超过2m未设置立杆且未设置挡脚板;

2.塔吊操作档杆零位保护装置失效;

3.塔吊附墙架以上第3节标准节连接螺栓,螺杆外露不足3倍螺距。

8

项目名称:宁夏师范大学14号学生公寓楼

建设单位:宁夏师范大学

施工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顺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塔吊安装专项方案采用轮式汽车吊辅助安装,方案内容未明确汽车吊行进路线,并对作业支撑面承载能力进行验算,无吊具、索具安全使用说明和起重能力的验算,涉及高处作业未编制防高坠安全技术措施,存在严重缺陷。

一般隐患:

1.防护栏杆超过2m未设置立杆且未设置挡脚板;

2.施工现场砖砌体材料码放高度超过2米;

3.塔吊塔身标准节1处连接螺栓,附着框1处螺栓螺杆外漏不足3倍螺距;

4.塔吊安装附墙装置未提供出厂检验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文件。

9

项目名称:西吉县第一中学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4#学生宿舍楼

建设单位:西吉县教育体育局施工单位:宁夏吉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皓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隐患:

1.电梯井口、强弱电水平洞口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2.三层支撑体系上部自由端超过650mm;

3.塔吊回转限位动作角度大于±540°,不符合规范要求;

4.塔吊钢丝绳吊绳编插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5.塔吊开关箱内漏电开关动作电流大于规范要求。

10

项目名称:西吉县云玺华庭小区建设项目6#住宅楼、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宁夏国弘信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铧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脚手架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隐患:

  1. 塔吊基坑内存在明显积水,排水措施不畅;

2.1#塔吊回转限位动作角度大于±540°,不符合规范要求;

3.1#塔吊安装高度50.4米,未设置障碍灯;

4.现场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各一台,未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编码登记要求。

11

项目名称:国道344头营至李旺段公路杨郎治超站场区及房建设施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施工单位: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宁夏工程有限公司

一般隐患:

  1. 挖掘机未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台编码登记要求;

2.项目总监周子龙4、5月份未按照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考勤。

12

项目名称:玺悦台小区建设项目21#、35#住宅楼

建设单位:宁夏中悦浩海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创展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般隐患:

1.临边窗洞口防护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且无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单位材料未按照规定分类码放,未采取防火、防雨措施;

3.塔吊后平衡臂障碍灯缺失(35#住宅楼);

4.施工升降机(35#住宅楼)上极行程限位设置于18层停靠位置;

5.建设单位涉嫌将门窗工程肢解发包给宁夏诚美佳工贸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病房改扩建提升项目扩建住院楼

建设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宁夏金宸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塔吊第一节起重臂斜撑弦杆塑型变形,与上下弦杆焊接处焊缝粗糙(非原厂焊接)。

一般隐患:

1.基坑边缘2m范围内有材料堆放;

2.电梯水平洞口未做防护;

3.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未分离;

4.塔吊操作档杆零位保护装置失效。

14

项目名称:中金数据中卫零碳算力产业基地一期项目(A1算力中心)

建设单位:中金数据(中卫)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晟宏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专职安全员7人,现场仅有1人在岗且考勤天数不足)。

一般隐患:

1.临边防护立杆超过2m且未设置挡脚板;

2.安全密目网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3.上人通道与外脚手架相连,未独立设置;

4.A1栋2#塔吊安装告知书办理日期晚于实际安装日期;

5.A1栋2#塔吊检验报告与现场实际安装高度不一致;

6.项目总监5、6月份未按照要求录入系统进行实名制打卡考勤;

7.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设置(现场仅有两人)。

15

项目名称:香山学府住宅小区1#住宅楼

建设单位:宁夏天豹交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卫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施工单位:宁夏恒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涉嫌重大事故隐患:

1.塔吊安装前未组织对设备基础进行验收。

一般隐患:

1.塔吊起重臂前端障碍灯缺失;

2.塔吊基坑存在明显积水,排水措施不可靠;

3.地下室集水坑水平洞口防护未固定牢固且无警示标志;

4.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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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509/t20250929_5044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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