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和建设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提出完善本辖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建议。(二)承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区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承担的房地产、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行政执法工作。(三)承担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安全使用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四)参与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五)参与住房和建设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完成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七)具体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区住房建设部门提出的区住房建设部门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的权责事项执行。(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依照法定授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天津港等特殊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0个职能处(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执法综合室、第一大队、第二大队、第三大队、第四大队、第五大队、第六大队、第七大队;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决算公开说明.pdf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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