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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制定〈四川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办法(试行)〉的建议》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041251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2025-09-26 09:23:42

王明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办法(试行)〉的建议》(第1404125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024年我省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导则》《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与建设改造指引(试行)》,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定义和范畴;明确居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公园广场、商业设施、农贸市场等各类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要求,并要求指导各地参照实施。您所指出的家庭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范畴。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布局规划。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四川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四川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计划到 2025 年底,完成 9 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按照每个小区不少于一个有害垃圾投放点的标准,设置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智能投放设施人性化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口,方便居民投放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

(二)规范运输处置。全省配备有害垃圾运输车304辆,对居民小区等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清运。在有害垃圾的转移、处置方面,与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或收集)单位签订正式协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暂存点内有害垃圾定期由专用密闭运输车收运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全省有害垃圾日运输能力为77.7吨/日。

(三)加强宣传引导。连续三年策划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系列活动,2024年,全省共开展线下宣传活动2.8万余场,新闻媒体宣传2400余次。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发动各地组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伍,举办“志愿百日行”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二、下一步打算

我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职能职责,在总结全省成效的基础上,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持续用力推动城市过期药品回收处置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们将在持续抓好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贮存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一)保障分类投放。充分利用各类资金政策,持续推动地方建设规范化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指导各地持续落实“桶前督导”模式,强化督导员配置和培训,引导、帮助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断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

(二)强化执法监督。让群众知道垃圾分类既是文明素养的体现,更是法定责任义务。教育千遍不如处罚一次,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对垃圾分类体系已经覆盖的区域,相关单位、个人仍不按规定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三)推广成都经验。正如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推广成都市集中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活动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地集思广益,结合城市更新、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大过期药品等有害分类投放和废旧衣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宣传,积极协调财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居民小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投入,推动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四)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加强入户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及志愿活动,对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危害、四分类知识进行科普宣传、示范引导。探索推行积分兑换方式,提高居民分类积极性,加快推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

再次感谢您对有害垃圾回收处理工作的关心关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513/2025/9/23/74fda80b53aa488bac39f8196a8d10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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